论文摘要
辽宁省陆地总面积14.7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1.5%,仅排在第21位,且人均占有面积仅为0.36公顷,未利用土地753公顷占全省总面积51.2%,随着城市发展速度的加快,城市用地扩展速度之快导致城市用地面积的不断增加,城市周围的优质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另外自然灾害的环境因素损毁耕地在我省严重存在,使可利用地退化为难利用地或不可利用土地。这些都将导致我省出现耕地面积锐减、土地退化严重,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等情况。因此,在国家发改委指导下,辽宁省全面展开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其中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将对全省土地资源作一次完整的分析评价,为辽宁省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提供客观、准确的数据基础。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为规划合理,以供定需,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稳定耕地,以实现土地资源利用速度、效益和潜力的统一,为国民经济顺利、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科学的保障。一个地区的可建设用地资源的评价,是从该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考虑,评价该地区剩余或潜在可利用土地资源对未来人口集聚、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承载能力,具体说来,就是评价这一地区的后备适宜建设用地的数量、质量、集中规模。但是对于某一地区来说,如果只根据可利用土地的绝对数量来评价该地区未来的发展承载能力,尚不够完整、全面。因此,在评价某一地区的可利用土地资源时,利用GIS技术,结合国家技术规程,提出改进方案是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本研究在介绍土地资源的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国家主体功能区关于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的技术规程并提出改进方案。以辽宁省为例,结合案例具体情况运用GIS软件平台——MapInfo,对辽宁省可利用土地资源进行评价,为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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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1. 绪论2. 可利用建设用地资源评价研究综述2.1 国外研究2.2 国内研究2.2.1 土地利用评价研究2.2.2 土地(城市)综合承载力研究2.2.2.1 土地综合承载力研究2.2.2.2 城市综合承载力研究2.2.3 城镇、农用地土地分等定级研究2.2.3.1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研究2.2.3.2 农用地土地分等定级研究2.2.4 其它相关研究2.3 《规程》的基本规定2.4 研究综述3. “可建设用地资源”评价的理论方法研究3.1 “可建设用地资源”评价的理论问题3.1.1 “可建设用地资源”绝对量及空间分布特点评价3.1.2 “可建设用地资源”丰富程度及人均量评价3.2 《规程》的一般要求3.2.1 计算方法3.2.2 计算技术流程3.2.3 指标项评价3.3 改进方法与理由3.4 基于GIS 技术的一般工作与技术流程3.4.1 引入GIS 技术的必要性3.4.2 工作与技术流程3.4.3 关键技术环节3.4.3.1 GIS 工具的选择3.4.3.2 叠加分析3.4.3.3 “地方性”投影坐标“定制”3.4.3.4 地形分析3.4.3.5 专题地图制作4. 辽宁省的可建设用地资源评价实证分析4.1 辽宁概况与评价单元4.2 数据准备4.3 可建设用地绝对丰度计算4.3.1 地形限制用地分析4.3.2 提取“禁止开发区域”4.3.2.1 各类禁止开发区概述4.3.2.2 特殊说明4.3.2.3 提取“禁止开发区”4.3.3 提取水域4.3.4 提取基本农田4.3.5 提取已建设用地4.3.6 绝对丰度计算4.4 可建设用地相对丰度计算5. 辽宁省可建设用地资源评价5.1 评价结果分析5.2 原因分析6. 结论参考文献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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