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梅唐毅夏炳春
(大竹县人民医院麻醉科四川达州635100)
【摘要】目的:研究在臂丛神经阻滞定位中应用神经刺激仪和超声引导技术的效果。方法:抽取我院2014年10月~2015年10月收治的需对手、前臂进行手术治疗的120例患者,按照操作方法分为刺激仪组和超声联合刺激仪组,分析两组的临床应用价值。结果:刺激仪组、超声联合刺激仪组总有效率为83.33%、100%(P<0.05);刺激仪组、超声联合刺激仪组的并发症发生率13.33%、3.33%(P<0.05)。结论:在臂丛神经阻滞定位中联合应用神经刺激仪和超声引导技术,阻滞效果好,并发症少,有推广价值。
【关键词】神经刺激仪;超声引导;臂丛神经阻滞;定位;应用价值
【中图分类号】R6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6)12-0082-02
采用盲探式实施臂丛神经阻滞,需要医生在寻找异感过程中进行反复操作[1]。特别是对于不配合、解剖标志不明、过度肥胖的手术者来说,要想实现准确的阻滞定位具有一定的难度,甚至会神经阻滞失败[2]。一旦失败,就需要添加辅助药物或更改麻醉法才能为患者完成手术,这不仅对患者造成了更大的创伤,也会增加医疗费用[3]。本文主要探讨在臂丛神经阻滞定位中联合应用神经刺激仪和超声引导技术定位的临床价值,现作如下报告:
1.资料与麻醉方法
1.1临床资料
从我院2014年10月~2015年10月收治的需对手、前臂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中抽取120例作为研究对象,全部手术者均采用臂丛神经阻滞法进行麻醉,按照操作方法分为刺激仪组和超声联合刺激仪组,每组60例。刺激仪组中,男性36例,女性24例;年龄在19~71岁之间,平均年龄为(50.5±2.66)岁;对该组应用神经刺激仪实施麻醉。超声联合刺激仪组中,男性38例,女性22例;患者年龄为21~71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9.5±2.28)岁;该组应用神经刺激仪联合超声引导实施麻醉,两组手术者在年龄、性别及手术方法等方面无较大差异(P>0.05)。
1.2麻醉方法
让手术者呈仰卧位,头部偏于对侧,外展90°患肢,前臂外旋,常规消毒后,刺激仪组通过神经刺激仪定位,在顺利引出正中神经、尺神经、桡神经中任何一支神经支配肌群形成的节律性收缩运动之后,对手术者注射40mL罗哌卡因(0.4%)开始神经阻滞法的麻醉操作。超声联合刺激仪组采用在超声(M5,迈瑞,便携式)引导联合神经刺激仪进行定位,靠近手术者的腋窝顶端部位进行定位,包括尺神经、桡神经、正中神经、肌皮神经的定位,在引出神经支配相应肌群形成的节律性收缩运动之后,在各支神经周围部位注入8mL罗哌卡因(0.4%)。
1.3麻醉效果评定
完全无痛:优,轻微疼痛:良,疼痛明显:差,并记录血肿、出血等不良反应,统计后比较分析。
1.4统计学分析方法
用SPSS19.0软件对研究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用[例数/百分比,(n/%)]表示,当P<0.05时,表明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阻滞效果对比
超声联合刺激仪组总有效率100%,刺激仪组进83.33%,声联合刺激仪组的阻滞效果明显优于刺激仪组(P<0.05),见表。
2.2并发症对比
刺激仪组(n=60):局麻药毒反应3例、神经损伤2例、血肿3例,总发生率13.33%,超声联合刺激仪组(n=60):局麻药毒反应1例、神经损伤0例、血肿1例,总发生率3.33%(P<0.05)。
3.讨论
超声可直观定位操作,并通过显像显示出解剖结构,能对神经明确定位,在直视优势下实施神经阻滞,能够详细查看到注射扩散局麻药、推动神经束的过程,进而为准确判断局麻药的弥散程度创造条件,通过对穿刺针的及时调整,围绕神经开展多点阻滞,最终确保麻醉药物更完整的包裹神经,促使阻滞成功[4]。
本研究对比单一采用刺激仪法和超声联合刺激仪法的麻醉效果,结果显示:刺激仪组、超声联合刺激仪组总有效率为83.33%、100%(P<0.05);刺激仪组并发症的发生率13.33%,超声联合刺激仪组的并发症发生率3.33%(P<0.05)。
综上所述,在臂丛神经阻滞定位中应用神经刺激仪和超声引导技术,与单一采用刺激仪法相比,不仅阻滞效果好,且并发症少,值得在临床上进一步推广和使用。
【参考文献】
[1]齐丰军,程永锋,廖华山,张庆华,钞小平,周红社.神经刺激仪引导静脉留置针连续臂丛阻滞术后镇痛与静脉镇痛比较[J].陕西医学杂志2013,23(07):800-801.
[2]江琦,等.同一径路神经刺激仪定位臂丛神经后束不同分支临床效应的比较[J].实用医学杂志,2013,29(4):676-677.
[3]李鹏,等.超声联合神经刺激仪引导两种臂丛神经阻滞定位方法的比较[J].临床麻醉学杂志,2015,31(7):644-646.
[4]赵旸,种皓,周雁.超声引导神经刺激器定位腋入路臂丛神经肌皮神经解剖变异的研究[J].中国医药导报2013,12(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