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知识经济的时代,一切知识的存在形式都为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知识的价值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并得到广泛的利用。但由此产生的传统知识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困扰着学者与立法者。传统知识的存续和保护面临严重的危机,拥有传统知识的社区、民族和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要求法律保护传统知识的呼声越来越高。一边是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对现代知识的重视,一边是对作为现代知识智力源泉的传统知识的忽视,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形成已经300多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传统知识的跨境利用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国际化趋势的联合作用下,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被推入了国际制度构建的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不令人满意。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笔者选择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研究为题,希望对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本文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基本逻辑,通过文献分析和案例说明,从传统知识的法律界定入手,对其特征和本质进行概括,介绍相关国内、国际层面的立法状况,进而说明构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了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想,即以WTO与WIPO为主导,突出TRIPs协议的核心地位,各个相关的国际组织与公约分工合作,模式选择多元化,对传统知识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制度。鉴于这一法律制度的建立对发展中国家具有特殊意义,笔者特别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推进国际立法的法律举措。最后着眼于我国的实际情况,从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主,其他法律配套,与国际立法接轨方面提出了完善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建议。本文从全面论述制度构建的立场出发,具体法律措施的研究不免有粗陋之处、有蜻蜓点水之嫌,望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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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第1章 传统知识概述1.1 传统知识的法律界定1.2 传统知识的分类1.3 传统知识的特征和本质1.3.1 传统性1.3.2 地域性1.3.3 群体性1.3.4 继发性1.3.5 多样性1.3.6 本质1.4 传统知识与典型知识产权客体的区别第2章 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立法现状2.1 国际组织及公约对传统知识的保护2.1.1 《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的成就与不足2.1.2 其他国际组织和公约的保护2.1.3 区域性组织的探索2.1.4 WIPO的全面研究和推动2.1.5 WTO及TRIPs中的讨论2.2 发展中国家对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2.2.1 菲律宾2.2.2 印度2.2.3 秘鲁2.2.4 巴西2.3 美国的新动态——一个值得警惕的动向2.4 小结第3章 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制度构建3.1 构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必要性3.1.1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必要性3.1.2 国际化制度保护的必要性3.2 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行性3.3 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要求3.3.1 权利客体的认定3.3.2 权利主体的确定3.3.3 保护期限的制定3.4 传统知识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想3.4.1 WIPO与WTO为主导及TRIPs协议的核心地位3.4.2 各个相关的国际组织与公约分工合作3.4.3 模式选择多元化3.5 发展中国家推进国际立法的法律举措3.5.1 以“人权”理论寻求国际立法的依据3.5.2 善用非政府组织对国际立法的协助功能3.5.3 在国际公约与协定中层进式进行立法活动3.5.4 发挥双边及多边协议的立法作用3.5.5 加强区域立法合作第4章 我国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现状以及完善建议4.1 我国传统知识保护的立法现状4.2 我国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的立法完善4.2.1 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护为主4.2.2 其他相关法律的配套4.2.3 与国际立法接轨结论参考文献致谢研究生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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