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本文是对1951——1960年间发生的“肃清反革命运动”的专题研究。肃反运动开始于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动了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5月中旬,镇压反革命运动进入收缩阶段。同时从社会上的大规模清理,转入清理党政军内部。5月21日,中共中央正式发出《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肃反运动实际上开始。为了处理那些清理“中层”、“内层”过程中被发现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党员,1951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对共产党员所有隐瞒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的处理办法(草案)》。这项党内清理工作一直延续到1953年12月。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清理“中层”、“内层”的运动,引起中共中央决定再次审查干部。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这一审干工作一直延续到1955年10月。在审干过程中,先后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潘扬事件和胡风事件。中共中央抓住这两个事件,大张旗鼓地开展肃反运动。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此后,中央和全国各级党、政府、人民解放军、群众团体、企业,都普遍展开了“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1956年12月,第一批肃反运动结束。之后,中共中央又开展了第二、第三、第四批肃反运动。1958年12月,肃反运动进入最后一个阶段。在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影响下,肃反运动由松变紧。直到1960年9月,中共中央发现公安部对敌情估计失当,才停止了肃反运动。在肃反运动过程中,中共中央共先后颁布过六项政策:即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判别标准与处理政策;调查取证政策,包括有关调查范围、手续的规定与邮检的政策;关于逮捕、审查、审批权限的政策;甄别定案政策;关于参加肃反运动的职工及各类被审查人员待遇的政策;关于被审查者中逃跑、自杀人员的处理政策。与全国肃反运动同步,山西省也开展了肃反运动,先后分七批进行,于1962年4月结束。在这期间,山西省委十人小组用四种方法推动运动: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全省肃反运动的规划和动员,派出检查组检查各地的运动情况,创办《肃反简报》交流信息,推广各地肃反斗争的经验。与此同时,还颁布了一些具有山西特点的政策,比如,甄别定案、逮捕人犯、调查制度、关于同志会骨干分子界定的政策。山西兴县于1956年7月展开了肃反运动,先后分七批进行,于1962年3月结束。县委五人小组开展运动的方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党委重视、调查取证、开展肃反斗争、甄别定案。这场政治清理运动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被清洗人员多,对中国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中国当代史的研究中,它还是一个没有认真开垦的园地。现有的许多论著,多半停留在概念化简单结论的层次上。因此,有必要还原真相,检讨历史。本文的贡献是:(1)弄清了全国肃反运动的起止时间和发动原因;(2)梳理了全国肃反运动的过程,讨论了肃反运动的六项政策;(3)重点论述了山西肃反运动的经过,并叙述了兴县的肃反运动;(4)提出了作者对肃反运动的否定的评价。本文的不足之处是,目前还无法收集到更多档案资料。因此,本文现有篇章档案材料比较丰富,但还没有条件对全国各省的普遍情况作详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