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二十世纪以来汉语标点符号的使用,经历了一个较为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以1920和1951年国家政府两次公布标点符号方案的时间为依据,将其发展演变过程分为界点前后三个时期。各期标点符号使用的基本状况是:第一,中外标点嫁接期。1900-1920。标点符号使用与否较为自由,但总体上以用为主。使用范围上,大致是期刊中使用得普遍一些,报纸和书籍中用得较少。实际使用的符位数,大致为准法定标点,13/2个。外围标点,4个。准标点,2类。第二,整合性新式标点初创期。1920-1951。标点符号在书面语中的使用比例有了极大的增加,约占六分之五。实际使用的符位数,大致为法定标点,13/2个。外围标点,6个。准标点,2类。第三,新式标点初步定型期。1951至今。标点符号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普遍的使用,极少数未使用标点符号的情况主要是追求特定表达效果的结果。实际使用的符位数,大致为法定标点,16个。外围标点,16个。准标点,3类。 标点符号的基本理论问题,共时角度所涉及到并作出的概括是:功能,主观上大致是增补、标记、美化和简化,客观上主要是类化。表义方式,分为标示和表现两类。性质,大致是以标示语音为主,同时兼标示有文本中的形式及一些特殊内容的副文字。学科归属,大致认定为副文字学。历时角度所涉及到并作出的概括是:发生方面,部分标号的发生一定程度上主要体现出了以下规律性:阶段,实物符号→图像符号→象征符号。方式,临摹→抽衍。趋势,逐步抽象化——具象→表象→图标。发展方面:符位数上,逐期递增。符位系统内部变化上,主要有兴、汰、分、合。符形上,则主要可概括为如下几组辩证发展的规律——简化与繁化、国际化与民族化、异化与规范化。 标点符号的规划,反映在规范上,从不同维度将其概括为彼此有一定交叉,但又不能完全包容的若干组原则性问题。这些问题及其相应的处理原则是:主观意志与客观现实的关系问题——理性大于情绪,科学性大于人文性,主观意志大于客观现实。逻辑性与人工性的关系问题——逻辑性大于人工性。刚性与柔性的关系问题——非规范层级待规范问题应该坚持刚性的态度,而超规范层级待规范问题则以采用柔性态度为宜。粗化与细化的关系问题——因不同性质的问题、不同形式或同一形式不同层级的问题等具体情况而定。全方位与局部的关系问题——应以全方位为目标,坚持全方位地规范。反映在狭义的规划上,主张依严格的学科范式,对标点符号重新进行规划,最终构建出一个寓用法于其中的新标点符号系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