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论文摘要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中外学界理论和实践中极为复杂的、难以定论的问题,但作为行政诉讼整个过程的基础,又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以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现有规则为出发点,结合域外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规定和做法,探讨了原告资格的一般标准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最后对其完善提出大体的发展方向和途径。第一部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基本理论。这一部分对原告资格的涵义及其与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作了简要的分析。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某个人或组织能够证明其与具体行政行为有不同的关系,具有特殊的利害关系,即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第二部分,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历史考察。我国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1、从1949年到1982年的“无法定标准”时期;2、从1982年到1990年的“有法定标准”时期;3、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至2000年3月8号之前的“相对人合法权益标准”时期;4、2000年3月8日到现在的“法律利害关系标准”时期。第三部分,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现状之分析。这一部分首先介绍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现行法律规定,然后指出现行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没有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行政诉权,混淆了“原告资格”与起诉条件之间的区别,“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界定不明确等缺陷。第四部分,域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规定及其发展趋势。这一部分介绍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现行规定及其发展趋势,并对域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进行了比较分析。各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呈现出不断放宽的历史趋势,原告资格的标准逐步趋向于一致,行政诉讼所具有的对个人的救济,对社会的补漏功能日益显现。第五部分,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重新构建。在前文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重新构建应当考量的几个因素和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重新构建的若干具体设想。确定诉之利益的具体利益的标准,赋予行政机关诉讼原告资格,增加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与承受制度,确立司法判例的法律效力,以及几种特殊情况下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界定。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基本理论
  • (一)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涵义
  • (二)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1、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与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 2、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二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历史考察
  • (一) 第一阶段:“有法定标准”时期
  • (二) 第二阶段:“相对人合法权益标准”时期
  • (三) 第三阶段:“法律利害关系标准”时期
  • (四) 第四阶段:最高院新司法解释对原告资格的突破
  • 三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现状之分析
  • (一)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现行法律规定
  • (二)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现行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 1、没有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行政诉权
  • 2、混淆了“原告资格”与起诉条件之间的区别
  • 3、不利于维护行政法治,不利于公法秩序的建立
  • 4、不利于人民法院有效行使审判权,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 5、“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界定不明确
  • 6、不符合 WTO 规则所确立的司法最终理念
  • 四 域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一)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现行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1、法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现行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2、德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现行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3、日本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现行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二)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近、现代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1、英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近、现代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2、美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近、现代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三) 我国台湾地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现行规定及其发展趋势
  • (四) 域外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比较分析
  • 五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之重新构建
  • (一)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重新构建应当考量的几个因素
  • (二)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重新构建的若干具体设想
  • 1、确定诉之利益的具体利益的标准
  • 2、赋予行政机关诉讼原告资格
  • 3、增加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与承受制度
  • 4、确立司法判例的法律效力
  • 5、几种特殊情况下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界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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