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公司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理论产生于20世纪、内容涉及多学科领域的重要理论,是促使公司与社会协调发展、体现社会发展趋势与要求的科学理念。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对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及社会承担的义务,公司社会责任包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法定责任和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道德责任。具体表现在对员工、消费者、债权人、环境保护、社区和公益活动等方面。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我们应根据和谐社会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联系,完善包括政府推进、法律规制、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等内容在内的企业社会责任动力机制,以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应该向着强化职工在公司决策中的参与的目标迈进,让公司的行为真正体现出职工的意愿。并且要完善各种公司制度,以促进职工代表的权利真正得到实现,防止设置流于形式。惩罚性赔偿与一般意义上的民事补偿不同,立法目的是通过惩罚性赔偿以威慑经营者,达到使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的效果,从而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保护消费者利益上来,这当然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法律位阶。完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政府要扮演好执法者的角色,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应该逐步建立起稳定的社会责任奖罚激励机制,推动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加强对慈善捐赠的管理和监督,使公司的慈善捐赠正规化、制度化。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社会责任条款。公司应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自觉接受SA8000(社会责任标准)、适时加入UNGC(联合国全球契约)。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是多种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社会监督的作用不可忽视。社会监督主要包括公司员工监督、消费者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有关社会组织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