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承载着特殊的职能,但也有着一般企业的共性。在对商业银行适用破产制度,以维持市场优胜劣汰的基本法则的问题上,学者们已形成共识。在国际上,由于各自的国情,各国的商业银行破产的具体法律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系统的商业银行破产制度,缺乏针对商业银行特殊性而制定的特殊破产规则。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建立并不仅仅是为了完成银行的破产清算,其更大的职能是确定规则、规避风险、最大程度地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繁荣。由于法律制度的建立必须扎根于经济、政治、文化的基础上,制度的简单移植往往不尽如人意。因此,基于我国具体的国情,建立相适应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迫在眉睫。其中,破产原因,存款保险,破产立法模式是三个重点问题。在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过程,应借鉴英美法三国的经验,建立监管性破产原因规范,行政司法分阶段主导的破产立法模式,而存款保险制度由于时机尚不成熟,建议暂时不在我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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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目录前言1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考察1.1 商业银行破产制度概述1.1.1 商业银行的特殊性1.1.2 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内涵1.2 商业银行破产的必要与例外1.2.1 实行商业银行破产的必要性1.2.2 商业银行破产的两个例外1.3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及缺陷分析1.3.1 我国现行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1.3.2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2 国外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比较借鉴2.1 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国际发展趋势2.1.1 普遍引入银行破产的趋势2.1.2 银行审慎破产的趋势2.2 国外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考察2.2.1 美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2.2.2 英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2.2.3 法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2.3 国外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与启迪2.3.1 美英法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形成因素2.3.2 美英法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比较以及启迪3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分析与构建3.1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总体原则3.1.1 稳健发展与制度创新相统一的原则3.1.2 金融保障与市场清除相兼容的原则3.1.3 国际趋势与本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3.2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相关制度的构建思路3.2.1 我国银行破产原因的制度规范及其缺陷3.2.2 存款保险制度的目标定位与运作3.2.3 银行破产立法两种模式的比较3.3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对策思考3.3.1 界定破产原因的原则性要求3.3.2 我国是否应该立即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辩思3.3.3 我国银行破产立法模式的选择结语注释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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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商业银行破产论文; 破产界定论文; 存款保险论文; 破产立法模式论文; 制度构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