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探究裴元林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探究裴元林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南京210000

摘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对建筑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要。因此,本文根据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必要性和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本文提出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有效途径。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在促进整个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主要组成部分,从自身角度出发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对各项工程造价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中普遍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说明了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和控制,非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就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而言,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三大控制中核心的控制内容,而这个核心的内容将贯穿于投资决策、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建设施工和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涉及技术、经济、管理、政策等各方面,可以说是一个锚综复杂的系统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之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项目决策是决定因素,而设计则是关键因素。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摔制工作,对保证和加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工程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薄弱

多年来,我国的建设项目普遍忽视了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重要性,造价控制的重点主要放在项目建设的后期阶段甚至在工程计算阶段,因此经常出现投资超限的现象。有些项目甚至在建成后投资大幅超过计划,从而建设了大量效益不好的工程。所以,我们必须更新观念,重新认识,总结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方法。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建设项马的全过程,但控制重点应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前期,即转移到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投资决策后,控制的重点应放在设计阶段。

2.2不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的源头,这一阶段耗资约占总投资额的0.15%~3%,但能有效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选择是对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1)人为因素造成概算降低,有些项目在申请立项阶段,为了能使项目尽快通过批准,有意压缩工程投资,预留资金缺口。(2)在初步设计阶段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存在较多设计上的漏洞,设备和材料价格的不按市场行情制定;(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超过设计标准的过高要求。

2.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项目监理在施工阶段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的造价、进度、质量,这三大目标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对三大目标中任何一项目标失去监控,就意味着对既定目标失去控制,也就是说失去了对造价的监控,质量与进度目标也就难以实现。从项目的提出到项目的实现,始终贯穿着资金的运作。此外,监理工程师始终离不开技术与经济的分析和对比,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来做这项工作,那么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就失去了最根本的意义。为了取得目标控制的预期效果,监理工程师要从多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实施控制,其中,经济措施是目标控制的必要措施之一,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用经济措施来监理承包单位,投资目标同样也难以实现。

3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有效途径

3.1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措施

在建设工程造价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无论是体制上还是思想观念、人员素质上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旧习惯势力的影响。因此,在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进程中,既要肯定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作用,又要认真分析它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弊端,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运用价值规律原则,主动去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从而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得以健全和完善。

3.2加强政策法律体系

健全的工程造价管理政策、法律环境是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是市场机制有序运行的根本保证。尽管近期出现几部委联合发布相关文件的情况,表明了政府改革的态度,但是各部门分别颁布的规章仍然有冲突的现象,因此应当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络机制。形成部门颁布规章之前,能够送往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评议制度,保证部门规章层面的一致性。同时随着我国实施造价管理制度的改革,部分条款已明显失去意义有的甚至会带来不利的法律影响,因此应当建立法律文件的清理制度,并颁布同级别的相关规定,汇总过期法文,作为处理法律问题的依据。

3.3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计价依据,创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机制

完善定额体系,加强对估算指标、概算定额、费用定额的编制工作,跟踪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出现以及市场价格浮动的实际,适时加以动态调整,使之专业覆盖完整、功能齐全完备、使用方便简捷。建筑产品的价格遵循价值规律,由社会权威机构定期测算并发布各项影响工程造价的指数,接受政府的宏观调控,逐步形成利益共享、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由企业自主定价的价格机制。

3.4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管理

咨询中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近几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建筑市场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务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兴行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咨询人员素质差;二是业务行为不规范;三是不公平竞争比较突出;四是咨询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竞争激烈。针对这些问题.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理顺体制,加强领导。向有关部门讲明造价咨询工作与工程造价管理密切相关,是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宣传造价咨询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强调建设部门对造价咨询业的统一归口管理。二是健全法规,加强治理整顿。应按照我国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严格执法,使不守法者没有市场,这样才能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积极培养咨询从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水平。

总之,工程造价控制自始至终作用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抛弃原有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观和做法,需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实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邹庆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北京:中国建筑业出版社,2005.

[2]李春林.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若干完善措施的探讨[J].民营科技,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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