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一路走来已近30个年头,金融市场化也进行得如火如荼。外资银行一路高歌猛进,我国商业银行纷纷股改上市。在这繁荣的背后,我国商业银行真的做好竞争的准备了吗?事实上,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企业所面临的产品定价困境才刚刚出现。贷款定价是商业银行产品定价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正确合理的贷款价格对于提高银行贷款质量、保障贷款安全、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贷款效益、开拓市场、促进银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主体的多元化特别是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我国银行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只有解决好贷款定价问题,我国商业银行才能在竞争浪潮中立足。本文首先从贷款定价的相关理论出发,介绍了具有代表意义的“RAROC定价理论”、“成本加成理论”、“基准利率加点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并简述了国内理论界关于贷款定价一些主要研究成果。其次,本文阐述了对商业银行贷款的理解,并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构成进行了分析,确定了本文主要讨论的目标是工商业贷款。贷款定价主要受产品和服务成本、银行预期利润、竞争对手价格、政策法规因素、风险补偿因素、贷款承诺费、补偿余额、隐含价格等因素的影响。目前,银行业界主要的贷款定价模型有三种,成本导向型的成本加成模型、市场导向型的基准利率加点模型和客户导向型的客户盈利分析模型。分析这些模型的特点有助于我国银行借鉴和利用这些模型提高自己的贷款定价水平。第四部分着重分析利率市场化过程,利率市场化是银行获得定价自主权的前提条件,分析这个问题有利于了解我国银行业出现贷款定价困境的根源。我国金融市场经历了从利率严格管制到放松管制,再到市场化的过程,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也从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利率到有了一定的浮动空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使用的定价方法是以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基础,依据客户信用等级、客户风险因素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来确定贷款定价。实际上银行使用这些方法的时陕存在以下问题,由于银行传统的财务会计体系很难将成本精确分摊到每种产品中,导致了银行对贷款的成本结构认识不足;以风险为贷款定价的主要依据,容易造成激励效应和逆向选择效应;变相定价现象普遍存在,既导致银行收益能力下降也为权力寻租制造了空间。本文认为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经历转型期,既无法使用先进的RORAC定价法又不能退回到原来的粗放式经营上去,惟有先使用作业成本法核算贷款的基础成本,并以此成本为贷款定价的基础,然后根据客户规模和对银行贡献利润进行分类定价。在分类中,把大客户贷款视为客户与银行所有业务的一部分,在定价时综合考虑客户对银行贡献。对中小客户贷款定价时,信用风险成为主要考量因素,通过对中小客户总体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的计算,将贷款风险加成记入贷款价格。贷款定价水平的提高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需要有相关的管理体系支持,实施这一模式构想需要完善地内外条件。对此,本文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银行需要完善内部管理和发展自身管理水平,建立作业成本核算体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能力。为了给银行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和良好环境,国家应该继续深化金融改革、推进利率市场化发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