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16世纪末,荷兰人步葡萄牙人、英国人的后尘来到东南亚的香料群岛。17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先进的造船以及航海技术、铁腕的垄断政策,迅速地在香料贸易的争夺中崭露头角。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海外帝国蓝图里,首先和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垄断东南亚的香料贸易。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整个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投入巨大的财力、武力、人力展开与其他欧洲殖民者和本土统治者的争夺。从17世纪20年代到80年代,荷兰东印度公司先后完成对东南亚肉豆蔻、丁香和胡椒的基本垄断。在获得高额香料贸易利润的同时,荷兰东印度公司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到17世纪末期的时候,由于垄断政策和香料本身失去诱惑力,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香料贸易走向衰微。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荷兰人到来之前欧洲人在东南亚开展香料贸易的情况。香料本身众多的用途以及香料贸易的利润诱惑,使得欧洲人很早就开始开展香料贸易。在欧洲人发现新航路之前,东南亚的香料主要输送到威尼斯,然后远销欧洲各地。16世纪葡萄牙人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力量获得东南亚一系列香料贸易据点,但同时也面临穆斯林商道强有力的竞争,葡萄牙人从来没有能实现垄断香料贸易的理想,16世纪末的时候,葡萄牙已经不能维护其在东南亚的地位。第二部分,主要论述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南亚香料贸易的兴起。16世纪末,荷兰人远航至东方寻找香料推动了此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成立。17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南亚开展香料贸易,首先面对的是来自葡萄牙和英国的竞争。由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更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力量,17世纪头十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与葡萄牙、西班牙较量中占明显上风。17世纪20年代,荷兰人在与英国人的争夺中获得最后胜利,这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香料贸易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如何获得东南亚香料贸易的垄断。欧洲香料市场的有限性,决定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必须要建立对香料贸易的垄断。17世纪20年代荷兰通过血腥屠杀独占了班达群岛,从而获得肉豆蔻生产的垄断;17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荷兰东印度公司通过毁灭丁香树以及严厉打击走私活动,获得丁香贸易的垄断权;17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荷兰通过控制苏门答腊各个胡椒港口,获得绝大多数胡椒的控制。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政策的首要方式就是尽量压低香料的收购价格;其次,荷兰东印度公司通过毁树政策限制香料的生产,虽然提高了香料的售价,但荷兰东印度公司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此外,荷兰东印度公司通过抢夺印度棉布,在香料贸易中获得更优越的地位。第四部分,主要对丁香、肉豆蔻和胡椒的产量、出口量、价格以及销售方式进行了梳理分析,揭示出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香料政策带来了巨大利润的同时,也使得欧洲的人们最终对香料失去了兴趣。为了保持丁香的限量供应,荷兰东印度公司推行毁树政策,使得欧洲市场丁香价格走高,但销量却没有获得提高,丁香的利润也随之下降;相对于价值更高的丁香,肉豆蔻的销量和价格一直显得比较稳定,17世纪末的时候,肉豆蔻的销量和价格都显得比较低迷;胡椒是大宗贸易商品,由于产地分布较广,荷兰没有能够全部垄断胡椒的生产。从17世纪20年代开始,荷兰运输到欧洲的胡椒占了东南亚出口欧洲的大部分,尤其是荷兰在60年代逐渐获得苏门答腊各个胡椒港口之后,荷兰东印度公司几乎占了绝大多数。但由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过量的胡椒供应,导致70年代后欧洲的胡椒需求量和价格均大幅下跌。余论部分,本文试图对17世纪末荷兰东印度公司香料贸易衰落的原因加以分析。首先是归咎于荷兰人的香料垄断政策,垄断不仅给自身带来严重的亏损,而香料相对高昂的价格,也使得人们寻找新的代替品;其次,17世纪末,棉布、咖啡、茶叶等商品贸易变得更加有利可图。最后,香料自身的贬值,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由于人们对香料已经不再觉得那么神秘,而欧洲人口味的变化和新的药物的出现,使得香料变得不那么富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