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僵局论文-朱声敏,刘冬云

立法僵局论文-朱声敏,刘冬云

导读:本文包含了立法僵局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司僵局,股东权益,立法完善

立法僵局论文文献综述

朱声敏,刘冬云[1](2016)在《公司僵局下股东权益保护的立法审视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司僵局在实践中屡屡出现,给公司、股东和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我国法律为解决公司僵局,为在公司僵局下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公益提供了救济手段,然而也并非没有缺陷。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我们发现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并不符合人们的期待,不能很好地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在此基础上,文章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对于完善公司僵局的救济之道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给司法实践提供一些借鉴。(本文来源于《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1期)

宁金成[2](2013)在《商法思维下的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立法审视》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指导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立法的商法思维在私法体系中,商法的特殊思维(或者说商法的特殊理念、精神)源于商事关系的特殊性,商事关系的最大特点就是商主体以营利为行为目标,商主体从事商事活动在于谋求投资回报,追逐利润最大化。保障营利是商法的本质特征,也是商法的基本价值理念。"不论是商事立法,还是商事审判,都不可能直接保证某一个商事主体营利,但是它可以通过调整商事关系,解决商事纠纷,营造营利实现的一般环境和条件,这就是商法和商事审判应当承担的任务。"①为了保障商主体的营利性营业行为,商法诞生了一系列不同于民法的思维,比如保障效益、促进交易便捷、保护交易安全、商主体维持、商主体法定、尊重商人自治等。"在商法体系中,营利是起点和核心,营利性原则是商法规(本文来源于《中国商法年刊》期刊2013年00期)

张鉴[3](2012)在《公司僵局及其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介绍了公司僵局的成因及特征,分析了我国当前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在立法上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不足,重点探讨了完善我国公司僵局的相关立法建议,提出了根据我国国情适时借鉴临时董事制度、强制股权收购制度、强制分立公司等解决公司僵局的诸多实体法、程序法规则。(本文来源于《攀枝花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6期)

郭文婧[4](2011)在《开门立法才能打破僵局》一文中研究指出真是好事多磨,歹戏拖棚,被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改善劳动者收入的根本性制度保障”,先是从工资法变成了工资条例,由法律降格为行政规章,接着是一次次的企盼,一次次的落空,酝酿叁年,仍然“难产”。关于工资条例,最新的说法是“仍没有具体出台时间”。笔者真的很担心,(本文来源于《人民代表报》期刊2011-09-01)

陈同斌[5](2011)在《通过立法破解农地污染僵局》一文中研究指出与水污染、大气污染不同的是,农地污染影响是根本性的。如果不加以有效防治,仅靠土壤自然恢复,一般需要两叁百年。矿产不合理开采是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重要原因,管住了开矿,就管(本文来源于《农村工作通讯》期刊2011年09期)

许浩[6](2010)在《拆迁立法陷公共利益界定僵局》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立法理念分歧过大和各方利益的难以协调,导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迟迟无法出台。    而如何弥合分歧、协调各方利益成为《拆迁条例》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10月18日,一个由民间推动的《不动产征收征用管理法(立法(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0-10-25)

赵振华[7](2009)在《论执行和解制度的缺陷和立法完善——以一件陷入僵局的执行和解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笔者以一宗执行和解案为例,透视我国现行执行和解实践中出现的种种现象,反思其给法院和当事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探求执行和解的本质,提出了建立严格的执行和解司法审查制度;赋予执行和解协议在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具有执行力;分不同情况,科学确定执行和解案件的结案制度等执行和解制度的新思维。(本文来源于《中国校外教育》期刊2009年12期)

陈喜斌[8](2009)在《公司利润分配僵局的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本论文写作的重点是提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完善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异议股东退股权制度的立法建议和建立强制利润分配制度的立法构想。本文首先从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对利润分配僵局的成因及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不分配利润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规定的分析,提出增强《公司法》第75条第一款可操作性的建议。通过参考国外相关问题的立法例,指出国内保护少数派股东方面现行立法的不足。进而提出完善强制利润分配制度和强制利润分配之诉制度的立法建议,充分保障公司少数派股东在不愿退出公司的情况下的分红权。为司法适当干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股东不退出公司及公司不解散的前提下化解利润分配僵局提供一条新的思路。(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09-10-25)

陈晶晶[9](2008)在《索赔僵局再撞惩罚性赔偿立法之门》一文中研究指出1月23日,因使用齐二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而导致中毒的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人中的唯一幸存者任贞朝最终没能等来法院的判决,在广东中山叁院去世。代理任贞朝索赔案的律师陈北元心情无比沉重,而另一件事情也让他轻松不起来,他同时还代理的另一起轰动全国的“甲(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08-01-25)

杨杰[10](2006)在《SK-Ⅱ退货难:"召回"立法缺位下的僵局》一文中研究指出SK-Ⅱ化妆品中检出禁用物质的消息一经传出,舆论大哗,各地都出现了退货风潮,但消费者的退货请求频遭“白条”尴尬。    最新消息显示,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四大知名品牌化妆品也被卷入风波,其六种粉饼含有的铬、钕等违禁物质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06-09-27)

立法僵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一、指导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立法的商法思维在私法体系中,商法的特殊思维(或者说商法的特殊理念、精神)源于商事关系的特殊性,商事关系的最大特点就是商主体以营利为行为目标,商主体从事商事活动在于谋求投资回报,追逐利润最大化。保障营利是商法的本质特征,也是商法的基本价值理念。"不论是商事立法,还是商事审判,都不可能直接保证某一个商事主体营利,但是它可以通过调整商事关系,解决商事纠纷,营造营利实现的一般环境和条件,这就是商法和商事审判应当承担的任务。"①为了保障商主体的营利性营业行为,商法诞生了一系列不同于民法的思维,比如保障效益、促进交易便捷、保护交易安全、商主体维持、商主体法定、尊重商人自治等。"在商法体系中,营利是起点和核心,营利性原则是商法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立法僵局论文参考文献

[1].朱声敏,刘冬云.公司僵局下股东权益保护的立法审视与完善[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6

[2].宁金成.商法思维下的公司僵局司法救济制度立法审视[J].中国商法年刊.2013

[3].张鉴.公司僵局及其立法完善[J].攀枝花学院学报.2012

[4].郭文婧.开门立法才能打破僵局[N].人民代表报.2011

[5].陈同斌.通过立法破解农地污染僵局[J].农村工作通讯.2011

[6].许浩.拆迁立法陷公共利益界定僵局[N].中国经营报.2010

[7].赵振华.论执行和解制度的缺陷和立法完善——以一件陷入僵局的执行和解案为例[J].中国校外教育.2009

[8].陈喜斌.公司利润分配僵局的立法完善[D].黑龙江大学.2009

[9].陈晶晶.索赔僵局再撞惩罚性赔偿立法之门[N].法制日报.2008

[10].杨杰.SK-Ⅱ退货难:"召回"立法缺位下的僵局[N].21世纪经济报道.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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