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社区矫正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文明进步和法制完善的必然结果。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西方国家已发展的相当完善,它对于增强服刑人员的自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中国,社区矫正这一新型行刑方式才刚刚起步,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为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制度,笔者联系目前中国社区矫正的实践情况,借鉴国外经验,提出自己的理论设想。全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笔者阐述了社区矫正的基础理论,包括定义、特征和意义。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它是国家刑事执行活动,需要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社区矫正提供罪犯亲自接触社会、适应社会的机会,并能逐步使他们重新参与社会、顺利地回归社会,成为适应社会的人。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致的,对于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第二部分笔者对我国目前社区矫正的工作进行了分析。为了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之路,我国己开始在部分省市进行了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如设立了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备专业社区矫正专业人才;制定了社区矫正相关适用规范。目前经过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不到1%,大大低于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平均10%以上的重新犯罪率。此外,笔者对我国社区矫正未来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也作了详尽论述:立法滞后;缺乏指导社区矫正的统一规范;制度不健全;社区矫正适用率低;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化程度不高;社会对社区矫正认知程度不高等。第三部分笔者结合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探索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现代化行刑理念的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在具体操作上要更新刑罚观念,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机构;整合现有基层司法资源,完善矫正机构职能分工;提高矫正工作者素质;从事社区矫正的志愿人员要经过遴选和专业的培训;探讨了国外缓刑、假释值得我国社区矫正借鉴的地方;在社区矫正中加设社区服务;改革现行社区矫正刑种和行刑方式的法律制度;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流动管理机制;对从立法上如何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作了论述,以期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在中国的规范化、制度化。在结论部分,笔者对社区矫正在中国的实践进行了归纳和展望。当然,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刑事法制改革,要考虑到工作的困难,但其最终方向肯定是明确的,社区矫正必然会有一个美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