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生态补偿机制被越来越多的运用于农村的发展中。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但急需配套一系列新政策新法规,需要通过制度变迁对生态投资者进行合理回报。苏州市政府于2011年初出台了生态补偿法规,建立了城市财政补偿农村环境的新机制,以体现社会公平。生态农村以和谐、可持续为理念,以实现农村的生态文明为目标,它是农村全面生态化发展的理想模式。生态农村在发展过程中会创造大量的生态价值,社会有必要对其进行生态补偿。本文选取苏州农村为研究区域,在Costanza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用经苏州农田单位产值修正的中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系数来评价农村的生态价值。针对苏州稻田稀缺和水产养殖资源丰富的特点,应用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影子价格法等方法进行单独计算生态价值,得出农村整体生态价值为188.07亿元;并计算了16个抽样调查农村的生态价值、确定其补偿标准,将生态农村划分为三种发展模式,提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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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第一章 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1.1 研究背景1.1.2 研究意义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1.3 技术路线1.4 生态补偿国内外研究动态1.4.1 国外研究动态1.4.2 国内研究动态第二章 生态农村与生态补偿的相关理论2.1 生态农村内涵及特征2.1.1 生态农村的提出与实践2.1.2 生态农村的定义2.1.3 生态农村的特征2.1.4 生态农村的功能2.2 生态补偿的定义及原则2.2.1 生态补偿的重要理论2.2.2 生态补偿的定义2.2.3 生态补偿的原则2.3 建设生态农村需要进行生态补偿的必要性2.3.1 农村生态与环境的恶化需要生态补偿2.3.2 农村承担生态环境成本过高需要生态补偿2.3.3 生态补偿能够有效缓解经济外部性带来的生态压力2.4 苏州生态补偿进程2.4.1 相城区生态补偿尝试2.4.2 苏州市生态补偿法律法规第三章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3.1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内涵3.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方法3.2.1 实际市场价值评估技术3.2.2 替代市场评估技术3.2.3 假想(模拟)市场评估技术3.3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与生态补偿的联系3.3.1 强化了对于生态补偿必要性的认识3.3.2 为确定补偿标准提供依据3.4 苏州农村生态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3.4.1 当量因子法3.4.2 稻田生态系统3.4.3 水产养殖生态系统第四章 农村生态服务价值评估4.1 苏州农村发展现状及调查分类4.2 苏州农村生态环境评估4.2.1 苏州市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价值系数4.2.2 价值系数修正4.2.3 农村生态价值评估4.2.4 价值系数敏感性分析4.3 调研农村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4.4 苏州市农村生态补偿4.4.1 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4.4.2 各生态农村发展模式的补偿4.4.3 苏州生态补偿政策的建议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5.1 结论5.2 展望参考文献致谢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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