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社会论文-石洋

东汉社会论文-石洋

导读:本文包含了东汉社会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后汉书,雇佣活动

东汉社会论文文献综述

石洋[1](2019)在《雇佣活动与东汉社会》一文中研究指出一从徐孺子磨镜说起徐穉,字孺子,是东汉后期声闻海内的高士。他家居南昌,性格狷介,屡次辞绝官府的征辟。但公卿郡守们仍然欣赏他,待以殊遇。豫章太守陈藩,为接待他,专设一榻。待及访归,便悬挂起来,以示敬重。这则故事,被时人传颂,后因《滕王阁序》中"徐孺下陈蕃之榻"的名句,更加广为人知。史书中的徐稺,特立独行,常人多难理解。从他祭奠黄琼之事,就能窥见一(本文来源于《文史知识》期刊2019年10期)

夏增民[2](2019)在《女性连坐的社会性别分析:从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的一条律文说起》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J482"公文"木牍中有"嫁为人妻减死罪一等完城旦"一语,通过比对相关史料,发现两汉在死刑减免以后的处理上有明显的差异,即由以劳役刑(徒刑)为主演变成以迁徙刑为主。此后,次于死刑的刑罚渐由劳役刑演变成流刑,这可以看作是中国传统刑罚制度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同时,此语也体现了在女性从坐方面,已婚妇女不再以一人之身兼受生父母与夫家两方的株连,而是开始向未婚女子随生父母坐罪、出嫁妇女从夫家连坐的方向发展。当然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也在法律上固化了女性对丈夫和夫家依附这一观念,标志着女性的权利不再是女性个人独立的权利,而是丈夫和夫家权利的一部分,而对女性个人权利的侵害,往往被认作是对丈夫和夫家权利的侵害。(本文来源于《中华女子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白雪筱[3](2019)在《东汉前期社会转型与乐府诗歌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东汉前期乐府诗歌的发展与东汉社会政治、文化的转型有密切关系,同时与诗歌本身内在的发展规律密切相关。本文将乐府诗歌文本和乐府活动的相关史料,放在东汉前期政治、经济、文化转型的历史大背景中考察,细致研究光武帝、明帝、章帝这叁个时期乐府活动的规模、特点以及乐府诗歌创作的内容与艺术特征,剖析东汉前期乐府诗歌发展演进的基本脉络和文学史意义。论文主要研究叁大问题:一、光武帝时期社会转型对乐府诗歌的影响。剖析此期社会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和文化思想状况;分析乐府活动的具体情况,认为此期乐府活动的主要职能为宗庙祭祀、维护封建君臣关系和谐、维护宗法制亲亲功能,在具体演奏中有向“雅乐”回归的趋势;考辨马援《武溪深行》,认为“武溪”应作“五溪”;分析作于此期的34首民间歌谣,把握东汉战争局势和“采诗观风”的选官制度对乐府诗歌的具体影响。二、汉明帝时期社会转型对乐府诗歌的影响。通过比较,分析归纳此期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转型在加强中央集权、恢复生产、重视经学与制礼作乐等方面的表现;分析乐府活动的情况,认为这时期乐府活动规模进一步扩大,在风格上延续了“雅乐”;分析这时期作家乐府诗歌,认为其总体风格是“润色鸿业”;此期10首民间歌谣内容上有浓厚经学的时代特色,体裁上以七言体为主流。叁、汉章帝时期社会转型与乐府诗歌研究。考察此期的社会基本情况:经济上,继续稳定发展;政治上,外戚势力上升,涌现出窦宪幕府的文人创作现象,文化上今古文经学均获发展,出现白虎观会议。此期乐府活动呈收缩之势,这与汉章帝忙于赈灾有关。这时期在朝作家的诗歌多为歌功颂德,出现了崔骃七言诗创作;以梁鸿为代表的在野作家多抒发对现实的不满,体裁多为六言诗。(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9-06-01)

王镘莎[4](2019)在《试从《安平相孙根碑》看东汉社会》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山东高密出土的东汉《安平相孙根碑》对研究东汉时期的社会风貌具有重要意义。由碑文可知,石碑的主人孙根出身于显赫的山东高密孙氏家族。高密孙氏家族的祖先是殷商的比干,他们是贵族之后。孙根历任谏议大夫、议郎,最终做到了安平国相。此碑由他的族人为他所立,目的在于彰示他的德行功绩。孙根的父亲孙朗曾任大司空,后因卷入政治斗争被下狱。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孙氏的满门显赫,联系东汉时期的政治局面再结合碑文中的内容,我们或许可以解开这一谜团,并由此更好地了解当时山东地区的礼教风气和东汉晚期世家大族与皇帝之间的特殊关系。(本文来源于《汉字文化》期刊2019年09期)

林丹[5](2019)在《基于学科素养的初中历史与社会项目式学习实施策略——以拓展课《东汉铜奔马》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初中历史与社会课中开展项目式学习是培养学生学科素养的一个有效途径。在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学过程中,通过组织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可以培养学生的唯物史观、史料实证、家国情怀等素养。文章以"东汉铜奔马——中国旅游标志"项目式学习为例,总结出围绕学科素养的初中历史与社会项目式学习的实施策略,即通过初观、细品、慎思、笃行四个环节,完成项目式学习。(本文来源于《中学教学参考》期刊2019年13期)

戴卫红[6](2019)在《东汉简牍所见亭长及基层社会治安》一文中研究指出2010年在距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广场中心约120米处,新出土了一批东汉简牍。该批简牍主要为东汉和帝(88—105年在位)至安帝(106—125年在位)时期,长沙郡及门下诸曹、临湘县及门下诸曹的下行文书,临湘县、临湘县下属诸乡、亭的上行文书。2015年12月(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03-01)

张慧[7](2017)在《东汉宗族与乡里社会》一文中研究指出历时最长、分布最广的宗族,是贯穿中国历史的重要脉络。纵向来看,乡里间的宗族在历经春秋战国的洗礼和秦王朝政治手段的破坏,到汉代进入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宗法的平民化,乡里间分散的宗族组织也有了重大发展。西汉末叶,战争频发成为宗族凝聚力剧增的催化剂。松散的宗族组织通过散财同宗、抚养孤寡等密切合作渐渐紧凑起来。历经东汉一朝,宗族组织在乡里间已占据重要地位的,甚至东汉王朝的衰落产生深远影响。东汉时期,宗族凭借族势和财势在乡里积聚的威势,凝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成为乡里政权的直接参与者和实施者。相对和平年代,宗族大姓与乡里政权的矛盾相对缓和,宗族大姓凭借政治、经济优势,操控乡举里选,广占良田等,严重干扰和影响着乡里政权的政治导向;战乱时期,宗族大姓与乡里政权矛盾日益凸显,宗族大姓或举族迁徙或武装反抗,公然与乡里政权分裂。当然,宗族大姓在乡里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受多方面的束缚。一方面,乡里政权采取打击和利用相结合的方式,试图控制这股民间力量。另一方面,律法的联带责任是约束宗族大姓发展的无形枷锁。因而,东汉时期的宗族大姓和乡里政权进行着一场长久的拉锯战。乡里社会是宗族势力的根基所在。宗族大姓干涉乡里事务,对乡里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在实现官僚化时,宗族内部产生分化,一部分大姓跃出乡里而世代高官,另一部分大姓政治空间受限依旧盘踞乡里,两股势力为取得在乡里的绝对权威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最终导致乡里社会的分裂。汉代选官的经学与选官的紧密结合,使宗族大姓在实现官僚化的同时,也直接推动了文化的传承。(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7-04-01)

蒋泽枫[8](2017)在《论东汉中后期社会思想的过渡性——以王符《潜夫论》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王符《潜夫论》思想内容丰富,其中的社会批判思想不仅是一次对现实社会的批判,而且更是一次思想文化的变迁运动。王符《潜夫论》打破了汉代经学藩篱,其针对现实问题的批判,涉及到了魏晋玄学中所包含的名实问题、本末问题、才性问题叁个方面,为魏晋时期的本末之辨、有无之辨、才性之辨、名教与自然之辨打下了思想基础,体现出经学向玄学的过渡性特点,成为汉代经学向魏晋玄学转化的一个重要中间环节。(本文来源于《通化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3期)

郭义伟[9](2016)在《复仇与东汉社会》一文中研究指出矛盾无处不在,当其积累到一定程度有可能发展为仇恨,复仇是处理仇恨的一种直接方式,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所能产生的最激烈的结果。复仇包括为自己复仇和为他人复仇两大类,在复他人之仇时,又可根据受害者与自身的关系分为血亲复仇和非血亲复仇。血亲复仇自氏族社会便已存在,随着社会发展,阶级和国家产生,人们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为君主、师长、朋友等非血亲关系人复仇也被囊括在复仇大义中。东汉复仇风俗十分盛行,相关记载不绝于书,复仇者遍布全国,自少年至老者,尽皆有之。无论是皇帝大臣,抑或贩夫走卒,都可能成为复仇者或复仇对象,甚至出现了以复仇为业者和统一的组织。《公羊传》复仇大义的传播和《白虎通义》等官方统治思想的肯定是东汉复仇盛行的思想因素,但全社会对复仇风尚的推崇对东汉政府的统治造成了压力。杀人报仇是最常见的一种复仇手段,这种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东汉各级统治者尤其是基层官吏在处理杀人复仇行为时常常处于两难境地,为此汉章帝制定《轻侮法》,对复仇杀人宽大处理,这一举动带来了复仇事件的激增,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终于在和帝时被废止。但终东汉一朝,在面对复仇行为时,道义与法理的冲突一直未曾平息。除了与法律的冲突,复仇风俗对东汉政治、艺术等方面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仅造成当时朝局的变动,复仇精神也通过杂史小说和诗歌、音乐等方式保存了下来,成为东汉社会的一个鲜明特色。(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期刊2016-05-01)

姬霖,查小春[10](2016)在《汉江上游东汉时期洪涝灾害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据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分析了汉江上游东汉时期洪涝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探讨了该时期洪涝灾害的成因,研究结果对正确认识汉江上游历史洪涝灾害的发生规律提供了参考,对汉江流域乃至长江流域中游地区现代防洪减灾和水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来源于《江西农业学报》期刊2016年02期)

东汉社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J482"公文"木牍中有"嫁为人妻减死罪一等完城旦"一语,通过比对相关史料,发现两汉在死刑减免以后的处理上有明显的差异,即由以劳役刑(徒刑)为主演变成以迁徙刑为主。此后,次于死刑的刑罚渐由劳役刑演变成流刑,这可以看作是中国传统刑罚制度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同时,此语也体现了在女性从坐方面,已婚妇女不再以一人之身兼受生父母与夫家两方的株连,而是开始向未婚女子随生父母坐罪、出嫁妇女从夫家连坐的方向发展。当然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也在法律上固化了女性对丈夫和夫家依附这一观念,标志着女性的权利不再是女性个人独立的权利,而是丈夫和夫家权利的一部分,而对女性个人权利的侵害,往往被认作是对丈夫和夫家权利的侵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东汉社会论文参考文献

[1].石洋.雇佣活动与东汉社会[J].文史知识.2019

[2].夏增民.女性连坐的社会性别分析:从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的一条律文说起[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9

[3].白雪筱.东汉前期社会转型与乐府诗歌研究[D].广西大学.2019

[4].王镘莎.试从《安平相孙根碑》看东汉社会[J].汉字文化.2019

[5].林丹.基于学科素养的初中历史与社会项目式学习实施策略——以拓展课《东汉铜奔马》为例[J].中学教学参考.2019

[6].戴卫红.东汉简牍所见亭长及基层社会治安[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

[7].张慧.东汉宗族与乡里社会[D].郑州大学.2017

[8].蒋泽枫.论东汉中后期社会思想的过渡性——以王符《潜夫论》为视角[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7

[9].郭义伟.复仇与东汉社会[D].郑州大学.2016

[10].姬霖,查小春.汉江上游东汉时期洪涝灾害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J].江西农业学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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