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轻罪是相对于重罪而言的。在我国,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中,轻罪案件占有较大比例。虽然我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规定了刑事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制度,但这两种程序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探索刑事轻罪案件处理程序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国外对轻罪案件的处理大量地体现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刑事简易程序中,这些程序对于构建我国刑事轻罪处理程序有较大的借鉴价值。本文探讨的刑事轻罪处理程序仅指对轻罪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适用的特殊程序。作者从我国轻罪诉讼的不合理状态出发,通过对国外处理轻罪案件适用的不同类型简易程序的评述,论述轻罪程序的设计理性和制度借鉴,提出我国刑事轻罪处理程序的改革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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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提要Abstract引言一、我国“轻罪诉讼”的不合理状态(一) 刑事立法对轻罪重罪无明确界定(二) 轻罪案件处理期限的相对延长(三) 对轻罪案件适用审前逮捕羁押期限过长(四) 不能体现当事人的参与性二、国外刑事轻罪处理程序之简要评述(一) 国外部分国家的刑事轻罪处理程序(二) 刑事轻罪处理程序之评析三、刑事轻罪处理程序之设计理性(一) 轻罪程序支持刑事程序正当化改革(二) 轻罪程序对司法改革的诉讼效率价值(三) 轻罪程序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念(四) 轻罪程序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整体改革四、制度借鉴(一) 国外法可鉴之处(二) 沉默权制度和辩诉交易制度(三) 暂缓起诉制度(四) 相应的羁押制度五、刑事轻罪处理程序的改革框架(一) 我国刑事轻罪的界定(二) 我国轻罪程序的设计(三) 轻罪程序适用中的几个问题结束语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后记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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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轻罪程序论文; 设计理性论文; 制度借鉴论文; 改革框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