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福柯是二十世纪享有盛誉的西方学者之一。1970年12月2日,随着其入选法兰西学院的就职演说《话语的秩序》的发表,福柯开始了他研究的第二阶段,即所谓的“权力时期”。在此一时期,福柯只公开发表了两部著作:《规训与惩罚》和《认知的意志》,本文即以此为主要考察对象,梳理福柯在这一阶段里有关身体与权力关系的论述。身体在福柯那里,一直都是作为权力对象存在的。只不过,在三种不同的权力机制中,其地位与作用也是不同的。在君主的统治权机制中,身体是权力直接摧残的对象,这种摧残不但毫不留情,甚至还有某种炫耀的成分。酷刑是这种摧残的典型。君主权力也正是通过这种摧残来证明自己的不可侵犯性的。而在规训权力机制中,权力开始要求身体既驯顺又有用,纪律和细节是保证此一目的实现的最基本手段。而全景敞视监狱是体现这一权力机制的典型。比这稍晚出现的生命权力机制中,权力开始不再将人群分成个体来对待,而是开始关注“人口”,通过管理人口来实现对身体的控制。而性正好处在人口和身体的连接点上,因此它就成为权力来往密集的孔道。福柯同时指出,这三种权力机制并不是前后互代的,而是以啮合的方式存在于现代社会中。其中统治权机制中杀人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中,主要是由种族主义来体现的。理清了福柯在不同权力机制中有关身体的论述,再来反观我们自己的文艺研究,可以为我们的文艺研究打开很多进一步探讨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