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法律究竟是什么?古今中外的许多学者都从不同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但即使如此,我们仍不能够断言已经通晓了法律的真谛。换言之,要想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法律,我们不能就法律而论法律,因为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与其他社会规范紧密相连。也就是说,法律之外的诸多社会因素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去探寻法律的本质。文化无疑为我们研究法律提供了独特的视角。由于法律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任何一种法律都打上了一定文化的烙印,通过一定的文化,我们则能更好地去了解法律的形成、发展与变革。当下,我们正进行着“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自然不能脱离本民族文化这一“本土资源”,只有对其批判地继承,才可能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制度,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所著的《淮南子》一书,在总结秦亡的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对法家的思想进行批判和改造,同时又结合汉初的社会现实情况,以道家的清静无为为旗帜,兼采各家的学术思想,从而使其法律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独具特色。尤其是书中提出的“法籍礼义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的法律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从法律文化学的角度,通过研究其法律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分析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以期客观地评价其法律思想的价值,探寻其法律思想的现代意义。论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淮南王刘安的生平,介绍《淮南子》一书的时代背景,分析《淮南子》一书的学派归属。第二部分,叙述《淮南子》法律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即黄老道家的“道”和“无为”。第三部分,详细介绍《淮南子》一书的法律思想,包括“发于人间”生于“仁义”的法律起源论,“顺势因时”的立法观,“精诚”、“无私”的执法观和“法籍礼义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的法律观。第四部分,对《淮南子》的法律思想做出评价,一方面总结其法律思想的进步之处,另一方面指出其法律思想的局限性,并从文化的角度探寻其原因。第五部分,论述《淮南子》法律思想的现代价值,通过找寻传统法律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的契合之处,说明《淮南子》法律思想对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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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引言一、研究背景二、文献综述第一章 《淮南子》概述一、刘安其人二、《淮南子》及其时代背景三、《淮南子》的学派归属(一) 杂家之说(二) 道家之说第二章 《淮南子》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概说一、“道”(一) 老子的道论(二) 庄子的道论(三) 《淮南子》的道论(四) 小结二、“无为”(一) 老子论“无为”(二) 庄子论“无为”(三) 《淮南子》论“无为”第三章 《淮南子》法律思想精髓提要一、“以道统法”的法理念二、“发于人间”,生于“仁义”的法律起源论(一) “发于人间,反于自正”的法律缘起论(二) “法生于义”,“合于人心”的法律价值论三、“与化推移”,“顺势因时”的立法观(一) “法令制度,各因其宜”(二) “仁以为经,义以为纪”(三) “刑推则虐,虐则无亲”四、“精诚”“无私”的执法观(一) 执法应“公正”“无私”(二) 官吏应“有法所同守”五、“法籍礼义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的法律观(一) “得失之道,权要在主”(二) “人主之立法,先自为检式仪表”第四章 《淮南子》法律思想评价一、《淮南子》法律思想的进步性(一) 对神权法的批判(二) “法籍礼义者,所以禁君,使无擅断也”的进步主张(三) “法待圣而治”的贤人执法观(四) 兼采各家之长的全面性二、《淮南子》法律思想的局限性(一) “法者,治之具也”的法律工具论倾向(二) “仁义也,治之为本;法度也,治之为末”的道德至上导向(三) “得失之道,权要在主”的人治归宿三、小结第五章 《淮南子》法律思想的现代价值一、“法以禁君”所蕴含的“法律至上”的理念(一) “法律至上”的内涵概说(二) “法以禁君”的内涵概说(三) “法以禁君”与“法律至上”的共同点分析(四) “法以禁君”与“法律至上”的不同之处分析(五) “法以禁君”与“法律至上”理念相异原因的考察(六) 当代中国树立“法律至上”理念的构想二、“尊卑同刑”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相通之处(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概说(二) “尊卑同刑”理念概说(三) “尊卑同刑”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共同点概说(四) “尊卑同刑”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异处概说(五) “尊卑同刑”不同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的原因分析(六) 当代中国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的主要举措三、“法与时变,礼与俗化”对法律因地制宜因时而变的指导意义(一) “法与时变,礼与俗化”理念概说(二) “法与时变,礼与俗化”的原因分析(三) “法与时变,礼与俗化”在当代中国的成功典范四、“诛而无怨,罪之所当”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暗合之处(一) “诛而无怨,罪之所当”理念概述(二) 当代中国刑事政策的特点及成功之处(三) 法治文明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的前景及达致方式五、“官吏有法所同守”与加强司法职业人员道德修养的启示(一) “官吏有法所同守”理念概述(二) “官吏有法所同守”的现代启示(三) 目前我国司法人员职业道德现状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四) 完善当代中国司法职业道德体系的基本构想结语参考文献致谢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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