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诈骗行为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常见,手段也越来越多样,主要表现为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本文主要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参考国内外的研究成果,结合生活中的案例,对比分析了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首先,从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入手,对二者进行正确的界定和区分。其次,从学理上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存在诸多相同之处,但它们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也存在很大区别:主观方面,两者在故意的形态、内容及产生时间上有差异;客观方面,两者在欺诈行为的内容、性质、结果及完成形态上也有差异。再次,司法实践中对二者的认定各有侧重:对于诈骗罪的认定,应依据诈骗罪在实践中的认定标准,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应按诈骗罪处理的特殊情形进行分析;对于民事欺诈行为的认定,应从民事欺诈行为的范围上,形态认定上进行分析。最后,对二者的责任认定上,应严格依据责任认定的原则,对诈骗罪主要根据罪刑法定、责任相称的原则,综合分析其既遂与未遂的认定,诈骗数额的认定,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民事欺诈行为主要依据责任相称原则,通过损害赔偿和返还财产的方式来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