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有所放缓,尤其是一些具有绝对成本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在经历一段时间快速增长后,出现明显滑坡,以致2004年农产品对外贸易连续20年顺差的历史终结。多年顺差终结标志着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主要依赖初级产品的出口模式将要退出历史舞台,传统的过度依赖资源、过多追求数量、追求顺差的农产品出口发展模式正在加快向更多追求质量效率、追求均衡、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模式转变。多年来,关于“出口什么”、“出口多少”的问题已经得到了系统的研究,并对政策制定和实践工作作出了切实的指导,但对于如何更加有效组织出口的问题研究明显不足。为顺应、加快推动农产品出口发展模式的转变,加强对“如何更加有效地组织出口”问题的研究迫在眉睫。对于“如何更加有效地组织出口”问题的研究,实质就是深入研究农产品出口贸易组织化的问题。针对目前国内农产品出口贸易研究主要集中在以宏观的贸易结构问题为主的状况,本文重点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组织形式从环境、结构、主体行为以及绩效四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从而在中观、微观层面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农产品贸易理论研究,并对迫切需要解决的“如何更加有效地组织出口”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思路、建议。本研究以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作为研究对象,系统考察了建国以来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演变过程,深入分析了不同时期主导型农产品组织形式的环境、治理结构、主体行为以及绩效,剖析了农产品出口组织演变的趋势和规律,根据理论探讨对加快农产品出口组织的培育提出若干建议。具体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研究。第一个层面,综合运用了产业组织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博弈论和国际贸易理论等现代经济学理论与方法,在传统产业组织分析的SCP范式基础上,吸收了新制度经济学以及博弈论等新的理论与分析方法,构建起农产品出口组织分析的ESCP范式,以及基于ESCP范式的农产品出口组织变迁的动态分析模型。同时,对建国以来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演变进行历史的描述,揭示其发展的阶段性,为具体分析的展开奠定了现实基础。第二个层面,展开对不同时期主导型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的ESCP范式分析。一是国家完全管制时期,行政主导型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几乎是这一时期唯一的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对该种组织形式进行ESCP范式分析的结果表明,所处的高度行政干预、低度技术水平、市场内紧外松的制度环境,决定了该种组织形式中政府与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强制性契约关系,参与主体缺乏自主决策权,完全按照行政计划指令运行。专业外贸总公司是执行的关键环节,本研究构建了专业外贸总公司的效用函数,对其行为展开深入分析。另外,绩效分析表明,该种组织形式在当时十分有限的农产品生产量中挤出一部分供应出口,实现了低成本创汇的国家目标,但不能有效应对国际市场需求变动,限制了农产品出口增值能力。利用两国分工模型分析还得出,该种组织形式依靠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拔高比较优势,最终导致了贸易条件恶化。二是市场经济探索发展时期,专业外贸企业利用国际市场渠道的优势,逐步在农产品出口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专业外贸企业主导型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是这一时期主要的出口组织形式。对该种组织形式进行ESCP范式分析的结果表明,该种组织形式所处的环境的基本特征是,政府指导主体交易的规则但不直接干预主体的经济行为,技术水平得到一定发展,国内市场消除短缺、国外市场趋于过剩。国家与专业外贸企业之间形成分成契约关系,专业外贸企业受到激励的程度较高,但生产者受到激励的程度较低,对参与出口缺乏热情,从而该种组织形式的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本研究专门对专业外贸企业在外汇分成契约中的行为以及货源搜寻和谈判交易行为构建模型进行分析。另外,利用供需函数对该种组织形式进行绩效分析的结果表明,货源数量质量无法保障导致国际市场需求减少,贸易条件恶化。三是1992年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专业外贸企业逐步衰落,出口加工企业逐渐兴起,并通过纵向一体化拓展,将出口链条各个环节内部化,发展成为贸工农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的农业企业。本研究对农业企业主导型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进行ESCP范式分析的结果显示,该种组织形式所处的环境具有明显的低度行政干预、高技术水平、市场竞争激励的特征。经济体制环境更为稳定、市场化程度更高,但面临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开放、更趋激烈、技术壁垒更高。由于出口环节高度内部化,交易安排减少,但交易复杂程度上升,以农业企业为核心,各类参与主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契约关系。本研究专门构建了数理模型对农业企业与农户之间行为进行分析,还利用供需模型分析了该种组织形式引起贸易条件的变动。第三个层面,基于上述三种不同时期主导型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ESCP范式分析,本文进一步得出农产品出口组织演变的内在规律:出口组织内的治理结构,即出口、加工、生产等分工环节的交易方式,依次经历了行政一体化、市场、准混合制、混合制、公司一体化的多种形式,表现出一体化的趋势,并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对不同治理结构的变迁进行分析,从而揭示出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变迁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本文的研究为表面上看具有偶然性的农产品出口组织发展实践找到了理论依据。另外,基于研究结论,本文针对性提出加快推进农产品出口组织发育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创新如下:1、应用制度经济学方法研究了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问题。目前国内农产品出口贸易研究主要集中在贸易结构问题等宏观研究上,关于农产品出口组织的中、微观层面研究较少,缺乏对农产品的出口组织问题的系统、深入研究。本文回顾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发展过程,刻划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之后,重点应用制度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博弈论等现代经济学方法,通过从治理结构的角度界定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构建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及其变迁的分析框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展开了深入的研究。2、深化和拓展了SCP范式,构建了农产品出口组织分析的ESCP范式以及基于ESCP范式的动态分析模型。本研究综合运用产权、交易成本、博弈论等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深化了制度经济学意蕴的SCP范式,构建起完整的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农产品出口组织分析的ESCP范式以及基于ESCP范式的动态分析模型。通过深化制度经济学内涵、引入环境因素,并运用交易成本、产权、委托代理等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农产品出口组织进行制度层面的分析,是对现有相关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的一次创新,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相关理论研究。3、阐释了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变迁内在逻辑和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现有的研究尚未取得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的系统认识,提出的结论缺乏理论依据而囿于经验之谈。本文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对不同治理结构的变迁进行分析,进而揭示出中国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变迁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并结合当前环境出现的新变化,提出当前农产品出口组织治理的重点,以及加快农产品出口组织培育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创新性及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