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旅游立法是国家为加强对旅游事业的管理,由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旅游立法在旅游事业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决定着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旅游事业的发展方向,保护旅游活动各个主体的正当权益,维护旅游业发展秩序。随着旅游业的深入发展,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带来的各种矛盾问题也日益突出,通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已经非常必要。因此,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旅游立法来保障。我国的旅游立法包括国家层面的旅游立法和地方旅游立法,在国家旅游立法相对滞后的背景下,伴随着各地旅游业的兴起,各地方旅游立法纷纷出台,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了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本文主要研究山西省旅游立法,笔者在对山西省旅游发展现状以及相关旅游法规进行初步分析之后,通过运用对比分析、实证分析的方法,结合经济法知识,分析了山西省旅游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文章共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背景分析。首先,对山西省旅游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阐述,其次,对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旅游法调整的新型社会关系做了分析,最后,阐述了国家层面旅游立法不足,需要地方立法来补充国家层面立法的不足。第二部分:山西省旅游立法的现状分析。阐述了山西省哪些部门可以立法,山西省旅游立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立法经验,并从经济管理法结构分析入手,探讨山西旅游立法中涉及的基本问题。第三部分:山西省与其它地方旅游立法比较分析。本部分主要选取北京市作为比较的重点,从地方综合性旅游法规角度在立法理念、适用范围、对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保护、可操作性等方面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角度进行比较,分析了不同之处。第四部分:山西省旅游立法的问题、原因及对策。阐述了山西省旅游立法的问题,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从立法理念、立法内容、具体条文、地方政府规章、建立“立、改、废”机制等五方面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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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西省:修订《山西省旅游条例》[J]. 江淮法治 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