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行政应急是介于紧急状态和平时行政秩序之间的一种国家应急制度。对行政应急行为的司法监督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承担行政应急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司法监督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监督与狭义行政监督在行使主体、启动方式、手段、后果、法律救济渠道等诸多方面有很大差别,两种监督各有其特点。不言而喻,法治原则和积极责任原则等理论构成了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的理论基础。从权力属性看,行政监督权是行政权的下位概念,司法监督权属于司法权的范畴,不同的权力本质决定了前后两者间管理性与判断性的巨大差异。尽管现代国家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和意识形态,但在惩治行政应急行为领域内的腐败渎职犯罪,加强行政应急职权监督机制和体系建设方面越来越出现趋同的发展样态。笔者着眼于加强行政应急管理领域的监督预防、有效打击职务犯罪,提出了行政诉讼法、刑事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等部门法的立法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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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Abstract引言第一章 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基本理念一、行政应急职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 行政应急职权的相关概念(二) 行政应急职权主体的职责(三) 行政应急职权行使的基本原则(四) 应急行政职权与其他国家职权之间的关系二、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 司法监督的基本概念(二) 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与行政应急行为行政监督(三) 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的理论基础三、行政应急行为的法制化趋势(一) 国外应急法制建设经验(二) 我国应急法制建设情况第二章 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的相关基本问题研究一、基于我国行政应急行为的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现状的思考(一) 行政应急行为行政监督的现状(二) 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的现状二、基于权力属性视域的行政应急行为行政监督与司法监督的比较(一) 权力的本质——行政权与司法权(二) 权力的区别——判断性与管理性三、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机制与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的必要性论证第三章 我国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制度的发展趋势一、主要法治国家的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现状(一) 政府重视公共应急领域的民主法制教育(二) 重视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三) 重视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工作领域的科技投入(四) 很多国家以基本法律形式,兼顾国情特点,明确赋予司法机关较为科学合理的犯罪追究机制二、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的立法制度建构探讨(一) 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完善司法权对行政应急行为的监督(二) 完善刑事实体法和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内容,提高其指导行政应急行为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三) 不断健全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制度,有利于检察机关行使司法监督权和司法检察权结语参考文献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后记详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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