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异地成立商会这种经济社团已是一个普遍现象。这种传承自历史上行会、会馆、同业公馆,并结合了新时期民间商会特点的非政府组织,在区域的交流和发展、国家制度演变和地方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异地温州民间商会是其中的典型范例。当前,学者们对经济社团的研究多集中在“制度分析”、“自主治理”、“政治民主”、“合法性研究”等领域和角度。以异地经济社团为对象所进行的研究还较少。笔者认为,推进这方面的研究,除了借鉴以往经济社团方面的研究成果之外,要特别突出异地经济社团与地方政府之间如何达成有效良性互动研究,因为它是研究异地经济社团的前提和基础。本文以异地温州商会为例,将商会与地方政府设定为理性人,提出“利益是它们相互作用的原动力,利益可以成为分析两者之间互动的基本出发点”的假设,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分别分析了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互动途径,及互动可能达成的具体成效和影响限度。提出了要达成良性互动的几大要点:一是加快出台民间组织基本法(《商会法》)和专项法规体系,完善制度环境。二是转型时期社团(商会)与政府的关系只能是由政府主导的合作型关系,社会和政府双方只有通过合作才能获益。三是社团(商会)要把握住宗旨使命,回归第三部门、中介组织的定位,发挥好自身的作用,积极提供公共物品或俱乐部产品。四是抓紧推进法治、服务型政府及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