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的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先进的技术是各国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更是一国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体现。技术创新是各国经济发展的源动力。人类技术发展和创新的历史进程表明任何一国均不可能成为所有技术的领先者。发达国家中,以美、日、德、韩国等国为例,这些国家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技术落后的国家通过获取强国先进技术的方式,自身不断进行消化、吸收、改进、再创新,最终培养出自己的技术能力。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论述:本文首先从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问题着手,结合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对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构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主要探讨了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概念和发展概况、与国际技术转让相关的国际层面立法以及现行我国有关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体系,评析当代世界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框架。TRIPS对国际技术转让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TRIPS的签署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本文在对TRIPS的立法宗旨、精神进行评析的基础上,系统地解析了TRIPS协议框架下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TRIPS协议实质上美国等发达国家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其根本宗旨是为了阻止发展中国家走以前工业化国家的仿制道路,在全球推行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减少各国决定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自主权。TRIPS协议有关知识产权范围、内容和保护期限的规定,都是以上目的体现,有些条款甚至直接来自于美国的法律规定。在此背景下,美国的技术出口管制制度本质上与TRIPS协议并无实质冲突,管制措施的任何变迁只取决于一个目的,即美国的利益需要。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促进和规范技术引进国际贸易活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原先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再能适应全球化的趋势和经济发展的形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技术引进对外贸易活动形成了某种制约。我国技术引进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完善我国技术引进立法是本文写作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