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了“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为保险双方当事人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这已成为保险界和法律界所公认的事项。我国《保险法》明确了保险人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说明义务;投保人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同时也明确了其他保险参与者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相应的义务。尽管我国《保险法》对最大诚信原则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实践运用中及保险法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仍有待于解决和完善。本论文首先明确了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介绍了最大诚信原则的演变历史,阐明了最大诚信原则的功能和内容,详细介绍了最大诚信原则在我国《保险法》中的具体体现,深入分析了最大诚信原则在实践运用过程中和保险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