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清代山东处畿辅之地,为“南北孔道,十省通津。”山东巡抚始设于明正统年间。清代山东巡抚成为山东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康熙时期,山东巡抚多由汉军旗人担任,汉人仅占百分之三十。这与康熙时期巡抚选任的整体情况相符合,反映了汉军旗人的特殊身份符合清初统治需要而深受清廷信任,而且兼顾“以汉治汉”。康熙时期山东巡抚多由正途出身,大多兼具中央及地方官任职经历。初期多由内阁学士和都御史出任,中后期多由布政使升任。康熙帝对于山东巡抚的甄选十分重视。康熙时期,通过历任山东巡抚积极垦荒,山东闲置荒田荒地得以垦复,耕地面积迅速扩大,为山东经济的恢复、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康熙年间,山东灾荒不断,赈灾救民是山东巡抚的一项重要职责。面对接连不断的各种灾害,绝大多数山东巡抚都能将灾情及时上报朝廷,请示赈济灾民,蠲免赋税,并督率属员开展各种赈灾活动。康熙年间,通过张鹏、桑额、李树徳三位巡抚治理小清河,减轻了小清河水患对山东社会生活、生产的影响。康熙时期,大多数山东巡抚均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减轻了百姓负担,维护了地方安定;大多数山东巡抚清正廉洁,洁己奉公,实心任事,作为下属的表率。康熙前期,通过几任巡抚整顿吏治,山东吏治有所改观;中后期,吏治逐渐腐败。山东历任巡抚重视文教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