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全过程

建设工程造价的结算审核全过程

林德强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28300

摘要: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指造价咨询机构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是核实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对办好工程竣工结算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工程造价;竣工结算;造价控制

1、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基本流程

1.1建立独立的资料管理体系

工程变更是导致工程造价变动的主要原因。实际审核过程中,有些承包人在提供竣工结算时有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增加或隐瞒变更、签证资料的现象。若设计变更、签证会降低结算价款,承包人就会隐瞒变更的相关资料;若设计变更、签证会增加结算价款,承包人则会提供甚至捏造变更的相关资料。因此,为客观准确地把握工程价款的变化,发包人应建立独立的资料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资料:

(1)经济类资料

包括且不限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认价单、工程量清单等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

(2)技术类资料

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竣工图、设计单位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通知单、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现场签证等。

1.2明确送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及其电子文档应当规范

送审的竣工结算资料通常包括工程结算书、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隐蔽记录、送审结算书、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合同、材料核价单、现场签证单、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得分及措施费费率核定表》、影响工程造价的通知及会议纪要等全套资料。送审的结算资料需整理装订成册,并在每册前附上资料清单。

(2)送审结算资料应尽可能为原件

送审结算资料应尽可能是原件,尽量不用扫描或影印件,所有现场签证单应连续编号,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方可进入结算。在送审结算书前,应核定新增材料、设备价格。

(3)竣工结算资料应具备完整性与时效性

在实际竣工结算审核中,送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必须的签认,边审核边补充结算资料边追加结算金额的“拉抽屉”行为,屡见不鲜。因此,必须明确送审资料必要的组成内容和签认权限、资料报送关门期限,还应注意此类约定必须在进行结算审核之前明确告知承包人。

1.3送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1)工程量审核方面

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模式对工程量进行审核。目前,市场上存在两种计价模式: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和清单计价模式。根据合同要求按不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工程量进行全面逐项审核,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错算,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2)综合单价审核方面

工程清单计价模式一般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因此结算审核时要熟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对未发生改变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将投标时的综合单价与结算的综合单价逐项审核。对新增或变更项目一般按合同约定进行重新组价,审核时需熟悉每个清单项目,包括的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算规则、工作内容。对定额套用进行审核时要注意定额项目本身已包含的工作内容,因此需要审核人员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知识,并尽可能亲自到施工现场验证。

(3)工程费用内容方面

按照当地的现行规定,首先,注意审查费用定额是否按工程性质,如土建、装饰、安装、修缮等。其次,重点审查所使用费率与工程类别、造价部门有关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是否相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进行现场评价,规费是否按施工期的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计取。最后,审查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提高取费等级现象,计费基数和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是否正确。

(4)材料价格方面

建筑产品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材料价格随季节变化较为明显,这就要求审核人员除了要掌握建筑材料本身的一些新变化、新动态、新趋势外,还要深入到建筑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

(5)现场签证方面

各审核单位进行交叉审核时,重点应放在对现场签证的审核上。审核人员对现场签证中文字表述不清、手续不完整、签证理由不充分、现场验收资料与现场签证相互矛盾、签证工程量与主体工程量重复计算、签证内容与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约定不一致等现象要重点关注,对承包人故意瞒报、漏报和错报的均要坚决制止,并在形成的书面意见中给出充分根据和明确说法。

2、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利用合同开口多算

有的业主对发包合同重视不够,仅与施工单位商定工程范围、进度和质量等条款就签订合同,继而开工建设,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发现原发包合同限制性条款缺项较多,合同对工程结算没有约束力。施工单位借此夸大施工难度,不断增加工日和投资的补充协议,在办理结算时又利用合同开口和其他漏洞高估多算,增加结算投资。

2.2计价条款和调整约定过于笼统

有的施工合同仅对施工范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付款方式等条款进行较详细的阐述,而对工程结算的有关条款交代不够具体,甚至有些条款很不严密,怎样解释都行。有的工程合同对设计变更没有限制性条款,随意开口。

2.3工程计量不按照竣工图和国家规定

工程量的计算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来编制的,是编制建设工程结算书的基础。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竣工结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

2.4工程签证内容表述不清,手续不完善

每个单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签证项目。有些签证项目只有定量的数字,没有已完项目的形状、规格、材质及详细做法的描述;有些项目则是先编结算后补签证;有些签证签字手续不完整。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管理不到位,缺乏相互间的监督作用。以上种种原因给施工单位提供了高估冒算的方便,也给结算审核工作增加了难度。

3、工作重点和改进举措

3.1核对发包合同条款

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人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业主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3.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所有隐蔽工程均须进行验收,2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人结算。

3.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在进行设计修改变更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的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人结算。

3.4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建筑工程按工程类别取费,计取基数不同的应分别计算。应按程序分别计算各项费用,或先以统一的基数换算各项费率后,用综合费率计取各项费用。

4、结语

建设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以及竣工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经济文件。笔者结合自己在工作中的浅显认识,谈了如何搞好建设工程的结算。相信只要相关单位与人员做到严格、合理、公平、公正,既不能少算、漏算,又要尊重事实,不多算不高估冒算,去虚存实,就一定能促进建设工程结算工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虹艳.论土建工程预算审计方法与有效控制建筑工程结算[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2).

[2]武丽芬.土建工程预算审计方法的研究[J].建材技术与应用,2012(09).

[3]郑惠芬.土建工程造价预算工作的实施要点[J].山西青年,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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