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传统的交易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与之相伴的大规模大范围的商务活动在电子领域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也随之产生。而现行的许多法律规定仅是适用于传统商业方式,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尚在起步发展阶段,于是,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便产生出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如电子证据、电子合同、电子认证、电子签字、电子公证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众多的法律部门,并与现行的有关法律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如电子合同是否具备书面形式的要求等。本文认为,在电子商务中核心的法律问题就是电子商务安全和有关信用机制的建立,为此,本文以《应当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机制》为论文题目,对电子商务的信用机制建立过程当中能够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探讨了以下问题:有关电子商务的基本问题、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的原因、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的现状以及应当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第一部分为“电子商务的基本问题”,主要探讨了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特征,对电子商务的基本问题提出一定的认识。本部分依次讨论了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特征,对电子商务内涵和外延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第二部分为“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的原因”,本文分析了两大原因,即电子商务这种交易模式本身所具备的优点,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的客观必然性,其中第二点又分为互联网本身性质决定、传统社会中人们赖以建立的信用基础在网络上已经不存在、相关制度和机制的缺失、电子商务自身的技术原因这四个方面。第三部分为“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的现状”,本部分依次由立法现状、技术以及法律制裁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对我国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现状做出了基本的分析。第四部分为“应当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机制”,本部分为本篇论文的核心部分,着重从电子商务合同的立法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律监督系统、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认证体系、强化电子签名、建立电子商务公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