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中国儒家文化的传承过程中,有很长时间的解释实践活动。朱熹是宋代理学之集大成者,他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有大量的文本解释,产生出很多的解释学思想和解释方法。朱熹的解释范围是以《四书》为代表的儒家经典文本,他的解释是以阐发义理为根本原则,同时在解释活动中还重视“求本意”的原则;在解释方法上,朱熹很重视训诂法的使用,朱熹训诂的目的是寻求经文本义以阐发义理。朱熹在解释文本时还惯常使用心理解释法和体验涵泳法;在对文本进行解释时,为了保证解释的准确性,朱熹对解释主体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主要包括:解释主体要保持“敬”的敬畏状态,要具有“虚静”内心世界,除此之外,解释主体在解释活动中还要坚持力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