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会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合法执行机关农民协会、“四清”运动以及“农业学大寨”后期的贫下中农协会。本文以建国后的湖南农会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它的历史作用和演变原因及湖南农会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建国初期的湖南农民协会在剿匪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及土改复查运动中为提高农民思想觉悟,瓦解封建势力,促进民主建政,消灭封建土地制度,打破原有的社会关系,发展生产,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充分发挥了农村反封建统一战线的作用,使广大农民树立了紧跟共产党的信心,为促进湖南农村民主建政和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做出了巨大贡献。六、七十年代的湖南省贫下中农协会经历了“四清”运动和“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后期,它在农村社会中,既有正面的积极作用,如加强政治宣传,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发挥监督作用,实行财物公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巩固集体经济,参与管理工作,改良社会风俗等;也有因受“左”倾错误指导思想影响而导致的负面作用,如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助长了人为的阶级斗争,把多种形式的经营管理制度以及客观经济规律错误地作为“资本主义”加以批判等。贫下中农协会扮演了一个复杂的角色,总体上给人留下的是一个“左”的形象。建国后的湖南农会对湖南农村社会的影响涉及到乡村社会的治理、社会结构的分层、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习俗的改良各个领域,其在不同历史时期所起的作用很不一样。它的演变过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党的农村政策变化与农村社会变化的风雨历程。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社会学、历史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理论,力图多层次、多角度探析建国后湖南农会的兴起、发展、演变与隐退的曲折历程;分析其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农民心理的影响;并对农民协会和贫下中农协会留给我们的历史教训加以总结,力图清晰的把这一段历史展现在人们眼前并加以客观的评价,以探讨建国后农民协会几起几落的原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新时期的农民组织建设与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