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旧城改造与文化复兴中的文物保护

试论旧城改造与文化复兴中的文物保护

——以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为例

梁梓华

肇庆市博物馆广东肇庆526000

摘要: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逐渐开始重视起城市传统文化的复兴,并通过旧城改造、文旅结合等方式建设宜居宜业的城市。本文以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建设为例,探讨旧城改造中的文物保护措施,并提出有关建议。

关键词:文物保护,旧城改造,文化复兴

肇庆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北部,“上控制高廉,下俯韶石,左凭广海,右瞰苍梧,固岭南一雄镇也”[1]。历来都是岭南的军事、文化重镇。春秋战国时为百粤(越)地。秦为南海郡属地。汉分属苍梧、合浦等郡。三国吴分属交、广二州。刘宋永初二年改属南海郡。梁天监中始置高要郡。隋平陈废郡,开皇九年置端州,大业初改信安郡。唐武德四年复名端州,天宝元年更名高要郡,乾元元年复名端州。宋元符三年升兴庆军节度,重和元年升肇庆府[1]37,肇庆之名沿用至今。

肇庆府城是指位于肇庆古城墙内的老城区,分布着众多历史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是肇庆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正式公布出台的重点项目,规划包括“一城环绿、两府复兴、三街畅旺”六大片区,具体措施包括拆除紧贴肇庆古城墙和部分影响环境风貌的违章建筑、改造部分街区、建设环城墙公园等,对于改善府城人居环境、传承肇庆历史文脉有着重要意义。肇庆府城周边文物的保护,是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因此,有必要对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一定的研究。

一、肇庆府城文物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

肇庆府城是肇庆的老城区,府城的文物保护,也存在旧城区文物保护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周边环境风貌较差,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不强

府城内城市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落后,上下班高峰期容易形成交通拥堵。消防设施配置不多,建筑之间大多未设置防火墙。城中路、正东路骑楼街店铺众多,但消防设备短缺,狭窄的街道也不利于消防车通行,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此外,在拆除肇庆古城墙周边违章建筑前,部分民居紧贴肇庆古城墙而建甚至直接覆压在城墙之上。居民对原有的传统民居随意拆除、改建、加建,换装现代风格门窗、乱接管线等现象突出,破坏了历史街巷和文物周边的环境风貌,使得府城的逐步沦为典型的“城中村”。

(二)文物保护投入不足,文物保护力度不够

由于资金缺乏等原因,府城周边的文物保护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除北段城墙,肇庆古城墙一直未进行较全面的修缮。中衙巷周家大屋、青宁坊邓家大屋等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同程度地出现墙体开裂、屋顶瓦面受损甚至虫蛀等现象。根据法律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应由所有人进行保护。但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强,需要较大资金投入的工作。所有人由于资金和专业知识的不足,往往要向文物行政部门、文博机构寻求帮助。目前,在不变更文物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前提下,所有人往往难以得到经费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和修缮,客观上也使所有人保护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府城周边34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只有19处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装了标志说明牌,余下15处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均未挂牌。

(三)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不紧密,旅游服务设施不完善

城中路、正东路骑楼街商铺经营商品种类比较杂乱,缺乏文化内涵。府城的文物保护、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事务上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支撑。一些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只是简单地进行开放,缺乏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的旅游产品。府城作为一个整体的旅游观光地,也缺乏游客服务中心、大型公共停车场等服务设施。

二、肇庆府城文物保护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的关系,提高府城周边文物的保护力度

1.加大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建议财政部门加大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或安排府城周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参考广州、深圳两市的做法,探索建立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养、修缮的补助机制,提高文物所有人(使用人)进行保护修缮的积极性。

2.坚持文物修缮的原真性原则。《威尼斯宪章》提出了古迹修复的原真性原则。在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项目推进的过程中,要防止建设性破坏行为。肇庆古城墙借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建设的东风,进行全面修缮保护正当其时,但城墙周边环境复杂,各段城墙保护状况不尽相同,在制定保护和修缮方案时,应结合实际综合考虑。例如,南熏门发掘清理出较完整的月城遗址,本身已是一个足以展示古城墙历史文化的景点。因此,参照北京皇城根遗址公园的做法,将南熏门考古工地打造为开放式遗址公园,对遗址进行原地保护和展示而不恢复完整的城墙、城门楼也是值得考虑的选择。当然,这不是说已损毁的文物就绝不能恢复重建,而是指要在找到充分依据,经过充分研究,履行法定审批手续后再重建,这样才能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

3.坚持文物修缮的整体性原则。文物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周边环境有着密切联系。府城周边有20多处古井、水闸、牌坊,它们曾是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一部分。若采取将这些古井、水闸、牌坊周边的非文物建筑尽数拆除,以人为改变街巷结构的方式进行城建和旅游开发,不但会对破坏这些文物周边环境风貌,也会破坏文物记录和传承历史的功能。《威尼斯宪章》明确提出“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2]。阮仪三教授也提出要进行细致调查,对局部地区和每幢房屋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定再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3]。可见,对文物周边的非文物建筑也要“应保尽保”,尽可能地将原有建筑保留下来,以保存府城的历史和生活气息。只对没有特色、质量差甚至与环境有明显冲突的建筑才予以拆除。

4.对尚未挂牌的不可移动文物点挂牌保护。府城周边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均未挂牌,显然不利于对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建议尽快对这些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挂牌,并主动公布府城周边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名单,扩大群众知晓度。

5.落实管理责任。文物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和街道、居委要督促文物管理单位(所有人、使用人)加强对文物管理保护。在所有人确实无力对文物进行修缮保护而又无法得到财政资金补助时,可以考虑与所有人进行谈判,通过产权置换等方式,由政府接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或管理使用权,以便对文物进行修缮保护。

(二)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近年来,肇庆公布实施了《肇庆古城墙保护条例》,公布了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名录(第一期),完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编制。这些地方性法规、名录和保护规划都与肇庆府城文物的保护息息相关,建议主动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将保护规划的要素向社会公开,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

(三)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1.对府城传统民居、骑楼街进行合理适度的利用。建议在进行调查、研究和外立面整治,并增设防火设施后,将部分传统民居和正东路、城中路骑楼街的商铺用作府城商业零售和历史文化展示的场所,结合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建设中争取恢复的两广总督府署,将城中路打造为展示岭南文化风情的步行街,适当引入本地“老字号”、传统工艺商店、书吧、休闲吧等广受欢迎、具有一定文化氛围的商店,实现文化与旅游的双赢。

2.进一步发挥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旅游功能。可以依托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包公井,展示包公治端事迹和包公廉政文化,辅以情景表演和互动节目,增加对游客的吸引力和游客的代入感。同时,可以考虑借助电影电视、动漫游戏,开发具有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的旅游产品。

3.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完善府城旅游服务设施。参考国务院合并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以及襄阳市在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下设文化旅游办公室[4]的做法,结合肇庆实际,建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或合并肇庆市文化、旅游部门,理顺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关系,摆脱各自为政的现象,推动肇庆文化“走出去”。同时,加快建设府城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旅游设施,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结语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城市如果没有了历史文化,就相当于没有了灵魂。肇庆正在开展的肇庆古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两项工作,正是要挖掘、保护、传承和展示肇庆历史文化。做好旧城改造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才能使历史文化与现代城市融为一体,打造一个具有文化内涵、宜业宜居的城市。

参考文献

[1]屠英等修,江藩等撰.道光肇庆府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广东府县志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2.

[2]国家文物局.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EB/OL].国家文物局,2007-10-28[2018-04-07].http://www.sach.gov.cn/art/2007/10/28/art_1037_7033.html.

[3]阮仪三.重塑肇庆名城风采——历史文化名城肇庆的保护规划[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1(4):10-12.

[4]襄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襄阳古城管理委员会的通知[EB/OL].襄城区人民政府,2015-07-03[2018-04-07].http://www.xfxc.gov.cn/content-428-10479-1.html.

[5]张鸿.重要古迹周边的历史文化街区景观保护策略研究[J].山西建筑,2016,42(32):3-4.

[6]何志红.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以肇庆城府复兴为例[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8,31(32):88-90.

[7]郑琦,陈西军.古城墙保护的指导理论与方法研究[J].现代城市,2013,28(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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