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中国是目前全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最长的国家。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2018年末,中国内地共计35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85条,运营线路总长度5761.4公里,预计到2020年,全国城市轨道运营里程将达到70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井喷式的发展,也给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关键词: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管理;措施对策
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具有现场环境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对环境影响控制要求高等特点,一旦在建设过程中的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直接威胁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且还会导致经济遭受到严重的损失影响,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事故频发,且一些都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较大、重大事故,本文通过简单从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角度分析当前安全管理现状及主要原因,提出一些解决措施对策,仅供参考。
一、当前安全管理现状及主要原因
1、管理经验不足,专业人才短缺。
近年来,虽然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十分迅速,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历史其实并不长,管理经验尚不是十分成熟,且城市轨道交通是属于集多专业、多工种于一身的复杂系统,涉及专业多,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目前全国相关专业人才十分短缺。管理经验不足,专业人才短缺,使建设过程中潜在的技术风险、管理风险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规避,安全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
2、违反分包、非法转包,安全责任无落实
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分包商找大包工头、大包工头再找小包工头的现象屡见不鲜;资质较高的企业专门从事投标,并在中标后转手给其他企业的情况也层出叠现。“一流单位中标,二流单位进场,三流单位施工”等戏言直指其中乱象,更针对其中危害。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而言,工程几经转手的同时也伴随着“管理费”的层层扣取,而在如今工程造价较为透明的背景下,在中标企业利润率较低的前提下,实际用于建设费用的大大减少,实际施工人员只能想方设法节约施工成本,克扣安全费用,甚至在偷工减料上下功夫,使工程安全、质量无法保证。其次,层层分包也带来了施工管理难度的增加,导致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无法落实,长此以往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往往伴随而来。
3、随意压缩工期、盲目赶工
近几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一味追求建设速度,盲目压缩工期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出现“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项目,随意压缩工期,造出了不少“短命建筑”,也酿成了不少安全事故。建设工程的工期是经过设计单位进行科学计算而得出的结果,符合建设规律,工期的长短是与工程质量相对应的,严格按照工期要求进行项目每个环节的施工是对工程质量的最好保证。但面对节省出来的工程资金、貌似诱人的政绩资本,总有人愿意铤而走险,有人就说,盲目赶工期最后成了赶着出事故,最终付出了人员伤亡的惨痛代价。
二、措施对策
1、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缓解人才短缺现场
当前工程安全管理模式是由施工单位直接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同时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主进行安全监督的模式。而事实上,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活动的发起者和受益者,是连接各参建各方的纽带,在整个工程管理活动中的核心地位在目前的管理模式中未得到很好的体现,应提高建设单位的安全投入意识,主动参与工程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中,将更有利于工程的管理工作。特别当前一些城市为急于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一条或多条线路一起开工建设,原本抓襟见肘的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现象更为明显,这时建设单位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入监管队伍就显得十分有必要。据了解目前全国多个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已经引入第三方安全管理咨询机构,参与工程管理,主要负责对工程的风险特点,通过现场勘查、理论分析、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督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对工程风险特别是关键节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合理有效方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降低工程风险水平、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事故损失的目的。
2、多维度监管,杜绝违反分包、非法转包
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出发力度和增加处置手段。一方面,建筑企业信息的准确及时、公开透明,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找到合规的承包单位;另一方面,工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也可以借助工程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公开曝光、“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等惩罚,影响并控制企业在工程建筑市场的从业资格。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单位的监督工作,包括依法办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手续,合法转包等。也可以通过财务途径加强监管,如支付款项时全部支付给签订合同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单位,并对材料款支出、周转材料与机械设备款支出实行验收单管理;如在无劳务分包情况下与全部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经工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发放表直接给每个工人发放等。
此外,合理运用工程保险,首先,投标保证保险的应用有助于实施关口前移,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况的监管以和赔偿,能在招标环节遏制围标、串标现象;接着,履约保证保险的应用有助于强化施工监管,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情况的监管和赔偿,能在施工环节遏制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最后,质量保证保险的应用有助于承包单位履行维修责任,降低转包、违法分包所带来的质量风险。
3、树立合理工期意识,加强监督和引导
加强建设、施工及监管单位的合理工期意识。通常,建设单位对合理工期的意识比较单薄,这也是导致盲目压缩工期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及监管单位的合理工期意识的宜传教育,提升其合理工期意识,从根本上避免盲目压缩工期现象。
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工作的监督和引导,工程的招投标文件不得将工期压缩到规定的工期标准以下,否则应将其视为废标。另外,要确定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建设工期是否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并将其纳入质量监督的考核内容根据合同法,在工期方面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合同,将其视为无效合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理工期的严格执行。
三、结语
综上,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行业主管部门正确的引导和有力的监督,建设单位摆正在整个工程管理活动中的核心地位,增强“主人”意识,提高工程安全投入,积极主动参与串联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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