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拥有下一代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我们多数人的向往。人工生殖技术为不孕夫妻带来了福音的同时,冲击了传统的伦理观念、法律制度。本文采用比较法学研究方法和实证分析法,对人工生殖的理论基础、主体资格、遗传物质的法律地位及人工生殖子女亲子身份的认定等基本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国人工生殖的立法现状,在检讨其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关于人工生殖立法的构想。论文共分为五章,通篇体例如下:第一章:首先,介绍了人工生殖的历史、概念及种类,从而对当前的人工生殖状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接着,深入分析人工生殖的伦理及法理基础,为后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作铺垫。第二章:人工生殖生育机能的完成涉及了多方当事人,为了保证人工生殖子女的健康,实现优生优育,应对不孕夫妻、精卵捐赠者及代孕母资格进行必要的规定。第三章: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出现造成相关主客体法律规范的缺失。受精卵、胚胎这些遗传物质的法律地位认定问题值得深思。通过具体分析,受精卵和胚胎不是民法上的“人”,也不是民法上一般的物,而是特殊的物,其应纳入民法客体的范畴进行调整。第四章:经由人工生殖技术的帮助而出生的子女与自然生殖的子女不同,其父母子女的关系如何认定这一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通过对各国人工生殖子女亲子身份认定规则的比较、借鉴,主张立法应坚持人工生殖子女与自然生殖子女相同的父母认定规则。不管是何种方式出生的子女,平等地保护他们的利益,让他们出生时就有一个明确的身份才是法律的任务。第五章:人工生殖技术的应用必须沿着健康的方向前进,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则要借助法律的强制力。在检讨现行立法存有不足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人工生殖法的构想。立法的构建应包括人工生殖立法的基本原则与人工生殖立法的基本内容。通过法律与伦理的协调规范功能,促进人工生殖健康发展,为人类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