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2003年启动的官员问责,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不少成效。一是问责力度较大,效果显著。问责的一个基本趋势就是“高官问责”,就是不论哪一级领导,不论官有多大,谁的责任就得由谁承担。这充分体现出了问责的决心和力度。二是问责范围非常宽泛。在导致问责的原因方面,涉及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责任意识淡薄,包括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等;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不依法行政或治政不严、监督不力:在商务活动中损害政府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等。在覆盖面上,从中央层辐射到地方层面;从行政机关逐渐向党政部门推进,从“有过”向“无过”、由生产多发事故向其他领域发展。在问责方式上,趋于多元化。从罢免职务的问责形式,到记大过、通报批评、引咎辞职等根据具体情况适用不同问责的多元方式。现实表明,官员问责正从罕见转变为常态,从风暴性问责转变为日常性问责。三是官员问责日趋制度化,正由“权力问责”逐步向“制度问责”发展。近几年以来,颁布了一大批党的规章和法律法规,使得问责具备了初步的制度基础。这些法律规章均对问责制相关内容做了一些规定,使官员问责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制度依据,逐渐向法制化和规范化问责的轨道迈进。我国的官员问责制度化,对于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形成新的行政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这种目的,文章对我国官员问责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本论文从以下四方面来展开:第一,首先论述了选题的意义,接着简单介绍了近几年有关官员问责研究文献综述,最后分析了我国推行官员问责的意义。第二,全面分析了我国实行官员问责制国际国内背景及理论、法律、政策依据。然后阐述了官员问责的内涵。第三,先概括了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化的历程,紧接着重点探讨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化的实践困境。第四,针对当前官员问责制度化的困境,提出了相关对策。
论文目录
摘要ABSTRACT第1章 引言1.1 选题的意义1.2 有关官员问责制研究文献综述1.2.1 官员问责与中国政治文明建设1.2.2 官员问责制与责任政府1.2.3 官员问责与引咎辞职1.3 我国官员问责的意义1.3.1 实行官员问责有利于建立责任政府1.3.2 实行官员问责有利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1.3.3 实行官员问责有利于整顿吏治,提高官员素质,建设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1.3.4 实行官员问责有助于破除传统的“官本位”观念,建立新的“以民为本”官场文化1.3.5 官员问责有助于推行依法行政1.3.6 官员问责制有助于形成正确的政绩观第2章 我国官员问责制的提出及内涵2.1 我国官员问责制的提出2.1.1 我国官员问责制浮出水面的国际国内背景2.1.2 我国实施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依据2.1.3 我国目前官员问责制的法律、政策依据2.2 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内涵2.2.1 官员问责制的界定2.2.2 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内涵第3章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化的现状分析3.1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化历程3.1.1 从不问责走向问责3.1.2 从权力问责走向制度问责3.2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化的法律缺失3.2.1 我国现有问责制规范性文件是中央政策而不是法律3.2.2 我国现有问责制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政府规章而不是专门性法律3.3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化的实践难题3.3.1 重同体问责,异体问责主体缺位3.3.2 问责客体责任标准模糊不清,导致责任承担不明确3.3.3 问责范围过于狭窄,起不到预防效果3.3.4 问责标准不统一3.3.5 问责程序非制度化3.3.6 问责结果不科学性第4章 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化的对策思考4.1 规范问责主体,强化异体问责的力度,使问责主体多元化4.2 问责客体制度化4.2.1 科学、合理、公正地界定问责对象4.2.2 问责客体的职责制度化、法定化4.3 全面界定官员问责的范围及标准4.4 完善官员问责程序,使其具有程序性保障4.4.1 问责启动程序4.4.2 问责事项的调查4.4.3 问责对象的处理4.4.4 问责决定的复核复查4.4.5 执行监督程序4.5 完善被问责官员的救济制度和出路制度4.6 官员问责的结果的制度化第5章 结论与展望5.1 结论5.2 进一步工作的方向5.2.1 对引咎辞职进行制度化、规范化5.2.2 政治文明对构建官员问责制的作用和影响5.2.3 公民参与、公民社会对官员问责制的影响5.2.4 行政伦理与对完善官员问责制的作用致谢
相关论文文献
标签:官员问责制论文; 制度化论文; 实践困境论文; 对策思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