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公共职能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发挥,政府采购作为一项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促进经济增长,维护国家利益,推动企业发展,遏制官员腐败等方面的重要措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种纷繁复杂、涉及范围广并且执行有效的财政支出制度,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独立法人参与,采购资金基本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治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加强我国电子化办公水平、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等方面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西方,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自由资本主义盛行的肥沃土壤中,政府采购制度在当时最为发达的资本主义英国诞生,至今已经经过了两百多年的历史。在西方先进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综合新公共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经纪人假设等相关理论,经过不断的成长与完善,无论在采购原则,采购方式还是委托代理等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一整套相对完善又各有侧重的制度体系,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可供我们有选择的参考与借鉴。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是从1996年在上海、深圳等地开展试点开始的,至今政府采购排除万难,一步步成长起来,也有十六年的实践,在市场经济经过实践的检验焕发出勃勃生机的大环境下,我国政府采购在采购程序,采购模式,采购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2003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之后,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根本法的护航下,正式由试点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快速全面推行。政府立足根本,积极引导,各地根据实情加快改革,制度体系不断推陈出新,对于强化政府职能的履行,实现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与透明,防治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贪污腐败等体现政府职能优越性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今,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已经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初显成效,采购观念的变化助推采购理念以及采购制度的改革稳步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规模和范围逐步扩大,采购要求和难度日益增大,给政府采购工作既带来了新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在这关键的时期,为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探索和研究政府采购制度更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999年初,太原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进行政府采购试点的时候暂露头角,随着2003年1月1日我国《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太原市政府采购开始步入发展的快车道。无论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还是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都把握大局,形成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相对完整的实施体制,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太原市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了市财政局的行政职责当中,进入全面推进和施行阶段。但是,从十年的发展以及运行的实践来看,我国政府采购起步相对较晚,尚处在探索实践阶段。从十几年的发展以及运行的实践来看,政府采购集特殊权力和各方利益于一身,程序繁乱,错综复杂,运行起来根本没有预想的那样顺利,加之我国《政府采购法》只粗略的规定政府采购的大体框架而没有面面俱到,没有具体到政府采购程序的实施细则以及对监督管理体制的规范,各地的政府采购活动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出台了一些不甚规范甚至是不合常规的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而政府采购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也漏洞重重,采购行为不够规范透明,采购程序不够科学严谨等,从而导致了政府采购利用制度的空白,或者打着擦边球钻制度的空子,天价采购、盲目采购、重复采购屡屡发生,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各种腐败现象也层出不穷。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不极大的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顺利推行,也使政府采购领域变得迷雾重重。鉴于此,我们应在总结实际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花大力气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机制。本文按照分析问题的一般思路,先研究太原市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背景、发展历程,再对太原市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容进行梳理概括,最后对太原市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缺陷和发展不尽人意之处给予披露,针对各个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何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并从如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配套机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自己思考研究之后得出的结论。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群策群力,排忧解难,付诸于长期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