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荐人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保荐人法律制度研究

论文摘要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于2004年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保荐人制度是股票发行监管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在保荐人制度之前,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经历了审批制和通道制两个阶段。审批制和通道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其弊端也显露无遗。为了构建责任明晰、相互制衡、良性互动的证券市场运行机制,我国引进了保荐人制度。该制度借鉴自香港,而香港学习自英国,但我国与香港及英国证券市场的运行环境不尽相同。我国保荐人制度包括资格、权利、职责、责任等内容,各内容之间既互相独立又相互影响,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保荐人制度也在实践中体现了其正功能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保荐人制度并不是万能的,其在制度设置、制度实施、市场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而这些不足也正是我们应该采取相应法律对策着力进行改进的地方。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转理应秉承一种不以监管者的主观判断为准绳、具有高度公信力的市场原则。从这个角度而言,也许在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运作之前,我们还有一段艰辛的路程要走。

论文目录

  • 摘要
  • 前言
  • 第一章 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及评析
  • 第一节 审批制
  • 第二节 通道制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二章 我国保荐人制度概述
  • 第一节 保荐人制度的借鉴及在我国的发展
  • 一、保荐人制度的借鉴
  • 二、我国保荐人制度的发展
  • 第二节 我国保荐人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一、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资格
  • 二、保荐人的权利
  • 三、保荐人的职责
  • 四、保荐人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我国保荐人制度的正功能和积极作用
  • 第三章 我国保荐人制度的不足
  • 第一节 制度设置方面的不足
  • 一、相关法律不配套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地位不平等
  • 三、保荐机构对其他中介机构的控制力有限
  •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 五、保荐人的职责设置不合理
  • 六、保荐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制度不健全
  • 第二节 制度实施方面的不足
  • 一、保荐人资格认证制度不科学
  •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缺乏独立性
  • 三、保荐人违规的成本较低
  • 四、保荐人尽职的标准不明确
  • 五、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能力值得怀疑
  • 第三节 市场环境方面的不足
  • 一、保荐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与保荐人制度的目的不一致
  • 二、现行的发行审核制度与保荐人制度不匹配
  • 三、保荐人制度良性运作的配套措施不完善
  • 四、保荐人面临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保荐人制度改进的法律对策
  • 第一节 制度设置方面改进的法律对策
  • 一、完善保荐人制度的法律体系
  • 二、进一步扩大保荐人的权利
  •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之间的关系应理顺
  • 四、保荐人与被保荐人的关系应理顺
  • 五、保荐机构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关系应理顺
  • 六、可建立多重保荐机构
  • 七、有关保荐人的责任制度应逐步完善
  • 第二节 制度实施方面改进的法律对策
  • 一、改进保荐人资格认证制度
  • 二、增强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独立性
  • 三、提高保荐人业务能力和保荐项目质量
  • 四、建立健全保荐人的责任机制
  • 五、对保荐人建立长期激励机制
  • 第三节 市场环境方面改进的法律对策
  • 一、内地的"双保荐制"应过渡到"单保荐制"
  • 二、建立保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设想
  • 三、完善核准程序的建议
  • 四、推进证券发行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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