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的提出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入实施,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刑事纠纷处置机制,由于其“无害”恢复正义,克服了传统刑罚及监禁刑的固有缺陷,兼顾了加害人(审判阶段为被告人)与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双重保护,最大限度的恢复了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的和谐性,’因而得到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青睐。许多法院也在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宝贵的经验,刑事和解制度初见雏形。然而不可否认,作为一种新兴的制度,刑事和解制度无论在理论完善,还是程序构建上都还很不完善。理论上,它面临着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传统刑事司法理念、模式的众多质疑;实践中,它遭遇了缺少刑事立法支持、非监禁刑可选择范围有限、刑事和解法律效力不明确、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不同招致的“赔钱减刑”非议、量刑标准不统一等制约因素的挑战。由于其诸多不完善之处,审判实践中还出现了程序适用与审限紧张、刑事和解适用盲目扩大化等现实问题。对上述问题及时回应并提出解决措施,是确保刑事和解制度长远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鉴此,本文将立足于审判阶段,从介绍刑事和解基本理论、国内外刑事和解实践出发,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从内涵界定、可行性分析、程序设计等几个方面对审判阶段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进行初步的探索论证。借鉴学者观点和部分法院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审判阶段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必须立足于中国国情,从轻刑案件的适用开始,进行积极而审慎地论证完善。理念层面上,需要顺应时代潮流而又不挑战民众心理底线,逐步妥当地更新传统报应主义的刑罚观,引导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实践层面上,需要国家从修改刑法、增设刑事和解程序、规范适用范围及条件、非监禁刑完善、量刑规范、建立国家补偿资金等角度作出统一规定,为刑事和解的适用排除障碍、提供法律依据。希望通过本文,能对人民法院建立规范统一的刑事和解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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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审判阶段论文; 刑事和解制度构建论文; 被告人论文; 被害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