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比较研究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比较研究

论文摘要

不安抗辩权制度(unsafe right of defense system)是大陆法系国家现代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最初起源于德国民法,对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及实践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设置充分体现了法律所追求的安全、公平与效益原则,较好地平衡了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能够有效地利用资源,使社会损失降低到较小的程度。从现实来看,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有防止利用合同这种合法手段进行欺诈,维护善意信守合同履约一方的合法权益和保护交易安全,促进商品流通、鼓励交易的作用。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又称为先期违约,是英美法上独有的制度,是“从判例积累中归纳而成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吸纳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理论,但又有所发展,将预期违约分为根本性预期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大陆法系无统一、完备的预期违约制度。尽管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制度在体现公平、信用、效益等原则上是一致的,但在性质、构成要件、补救措施、适用条件等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都是为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而建立的法律制度。我国1999年制定的《合同法》兼采两大法系,在继承大陆法基本框架和体系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其所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美法系、大陆法系都有不同,而且尚未达到融会贯通、浑然一体的效果。为了找寻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制度安排,本文分为四个部分,从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出发,全面论述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历史、各大陆法系国家不安抗辩权制度的比较、分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存在的缺陷;同时,阐述了预期违约制度的理论、制度安排和价值取向,并从法理学和法经济学的角度加以阐述,提出完善我国合同法上两大制度的建议。第一部分阐述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基础理论、比较大陆法系各国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不同规定,分析各国不同做法的利弊得失,努力寻找存在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对不安抗辩权的性质、制度价值等进行了全面分析。第二部分阐述了预期违约制度的基础理论,主要包括预期违约的概念与起源、构成要件和制度价值的分析。为后面将两大制度进行比较打下基础。第三部分是对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分析。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在制度设计理念与属性、价值取向及系统性上的差异。全面阐述两项制度有各自不同的作用,指出二种制度相互独立,不能互相取代。第四部分立足于我国合同法,对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进行评析,探寻我国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架构,认为我国的不安抗辩权是对传统理论的承继和发展,是传统框架与规则的创新与结合;同时我国合同法引入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这样的制度安排造成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上的混乱。最后,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立法为例,提出完善我国合同法上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的建议,以期对我国今后的立法或司法解释提供合理的理论支撑。

论文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
  • 第一节 不安抗辩权概念、性质与特征
  •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 二、不安抗辩权的性质
  • 三、不安抗辩权的特征
  • 第二节 不安抗辩权的立法渊源
  • 一、德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二、法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三、瑞士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四、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
  • 五、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第三节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要件
  • 一、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 二、合同履行顺序有先后之分
  • 三、不安抗辩权成立的其他要件
  • 四、在程序方面,不安抗辩权成立应具备以下要件
  • 第四节 不安抗辩权的法理学思考
  • 一、不安抗辩权与情事变更原则
  • 二、不安抗辩权与诚实信用原则
  • 三、不安抗辩权与公平原则
  • 四、不安抗辩权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第二章 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
  • 第一节 预期违约制度的概念与起源
  • 第二节 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
  • 一、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
  • 二、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
  • 第三节 预期违约制度的法理学思考
  • 一、预期违约制度与公平、正义
  • 二、预期违约制度与法的效益
  • 第三章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比较
  • 第一节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相似处
  • 一、制度价值相似
  • 二、立法目的相似
  • 三、保护权益相似
  • 四、制度功能相似
  • 第二节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在制度上的差异
  • 一、制度的系统性不同
  • 二、制度的设计理念不同
  • 三、制度的主动性不同
  • 第三节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在适用上的区别
  • 一、二者适用合同类型不同
  • 二、适用事由不同
  • 三、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上不同
  • 四、法律救济方式不同
  • 五、法律效果不同
  • 第四节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关系
  • 一、预期违约更能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 二、行使不安抗辩权存在违约的风险
  • 三、不安抗辩权在程序上对先履约一方不利
  • 第四章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制度
  • 第一节 我国《合同法》上不安抗辩权的进步及存在的不足
  • 一、我国《合同法》上不安抗辩权的进步
  • 二、我国《合同法》上不安抗辩权存在的不足
  • 第二节 我国《合同法》上的预期违约制度
  • 一、《合同法》上对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
  • 二、《合同法》上预期违约制度的不足
  • 第三节 以《公约》为例浅谈我国《合同法》上两大制度的完善
  • 一、《公约》是整合两大制度的成功典范
  • 二、我国《合同法》上两大制度的完善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相关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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