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是当前科技创新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由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引领的生物经济将引起全球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我国生物技术发展较快,创新活跃,在各高技术领域中,生物技术是我国最有希望实现跨越发展的领域之一,《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已把生物技术列为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随着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与生物技术相关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也逐年递增。然而,生物技术专利授权的迅速发展,并没有改变与之有关的激烈争论。究竟生物技术能不能授予专利,哪些生物技术可以授予专利等一直是学者争论不休的话题,本文针对生物技术中的一个方面,即“基因序列的专利保护问题”展开讨论。本文分三部分探讨有关基因序列的专利保护问题。第一部分从简要介绍基因以及基因技术的背景知识和传统专利制度的基本理论入手,探讨了基因序列的性质,即基因序列究竟应归于发现而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还是应归于发明而具有可专利性?作者在肯定所有分离的基因均为一种人为分离的“简化版本”,所谓的“基因专利”可以也应该授予专利的基础上,就基因序列专利的三性认定问题展开讨论。文章第二部分就基因序列专利保护中涉及的伦理道德问题进行讨论。作者通过考察基因序列专利保护引发的伦理道德争议,认为在专利审查的过程中应保留伦理道德的条款,即在DNA序列的可专利性判断中进行伦理道德的审查是必要的,并进而给出构建基因序列专利保护应遵循的伦理道德原则。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基因序列保护中的利益平衡问题。由基因专利保护引发的利益失衡日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者从法理学、专利法以及国际法的角度深入探讨,指出对基因专利成果的利益分享不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并对基因专利成果利益分享方式的优劣作出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