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电信业的发展,就是一部信息技术进步的历史。信息技术的每一次革新,都改变了世界范围内电信业的产业结构和竞争模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融合和共享成为现实。中国电信业在2008年以3G技术为契机完成了改革重组,电信市场形成了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全业务经营的有效竞争局面。与电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所不相符的是,中国电信业竞争规制远远不够完善,电信业行业立法《电信条例》过于陈旧,在电信业竞争执法实践中的问题越来越突显。本文着眼于技术进步和三网融合中电信业竞争行为呈现的新动向,分析了我国电信业典型不法竞争行为的特征和表现,并且借鉴国外电信业发展经验,对我国电信业的竞争法律规范和监管体系提出改革和完善方案。第一部分对我国电信业竞争规制的现状进行分析。我国现行电信业竞争规范主要涉及到三部法律:《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一部行业规制:《电信条例》。对比这几部法律中关于电信业竞争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电信业竞争立法存在着行业法规陈旧、立法冲突和矛盾、专业性不强等缺陷,已经影响了我国电信业的有效竞争。第二部分对我国电信业存在的限制竞争的几种行为表现进行列举和分析。其中,主要着眼于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竞争行为的变化。即由明显的违法行为,向隐蔽性的技术瓶颈转化。试图揭开技术面纱,还原限制竞争行为的本来面目。同时在这一部分,还专门介绍了三网融合给竞争带来的问题,并就三网融合对立法和监管机制的冲击做出陈述。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国外电信业竞争立法和管制,以及三网融合的发展历程。对国外,主要是美国、日本和欧盟的竞争立法、行业立法、三网融合及监管机制进行介绍。并总结发达国家电信管制方面的经验教训,为中国电信业竞争规制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借鉴。第四部分就构建适应技术进步的电信业竞争规制,提出自己的观点。主要包括行业立法的完善,行业立法和竞争法的适用选择和监管机构的设想。世界电信业正处于开放市场和网络融合共享的自由化趋势中。中国的电信业在未来也必将面对世界各大电信运营商的竞争和挑战。我国电信业的结构改革已完成,下一步的艰巨任务就是如何实现有效竞争的市场效应。只有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不断壮大实力,推动技术进步,才能真正面对未来国际电信业务进入对中国电信运营商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