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后金融危机时期的到来,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问题引起了学界的反思与探讨。而危机对于我国的影响是内部的、深层次的,引导着我国的经济结构逐渐从外向型经济转变为内外平衡型经济。对于占人口多数的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来说,金融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成为历史必然。虽然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特别是农村金融市场并没有造成较大冲击,但却从深层次上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创新。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改革,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再次锁定“三农”问题。该文件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之下起草的,文件中再次提到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和农村。但是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主要表现为金融制度改革不充分,正规金融体系萎缩,非正规金融实力很弱并且缺乏引导和监督。金融市场供需不平衡,农村资金外流情况严重,信贷资金不能有效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金融服务效率低下,创新能力不足,监管方式落后。因此,在金融危机与我国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双重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出现的新风险,新问题以及由此而生的新的监管方式进行分析和研究,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解决新背景下的创新与监管关系问题,使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更好地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本文从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出发,论述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引出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创新的必要性。接着,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阐释了金融创新的两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即制度创新内容和产品创新内容,并且总结出农村金融创新会出现的新的风险点。接下来通过分析国内外的金融创新因监管不严而失败的案例来论述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首先论述了我国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历史背景、发展阶段、矛盾、问题、清理整顿过程,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这个我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案例做了全方位的阐释。之后,再论述了尤努斯创办的格莱珉银行模式,以及目前该银行出现的问题。从中总结教训,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建议,以期解决现有的农村金融市场创新不足、监管缺位的情况,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本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论述了研究的背景、意义,并对国内外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问题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的创新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文献综述;第二章主要阐述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以此引出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创新的必要性;第三章分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其中主要分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制度创新、组织体系创新以及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并由此总结得出创新后出现的新的风险点;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案例分析,分别列举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和格莱珉银行作为案例,研究二者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表现;第五章是从前文的现象和案例出发,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的创新活动,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服务农村经济的效率。但是鉴于本人学识有限,对所学知识的认识、理解难免有一些偏颇之处,文中尚有不少不尽人意之处,敬请评审专家及答辩专家批评指正,本人将继续在以后的学习与工作中,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