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个人收入来源和表现形式都趋于多样化,但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代表的劳务类所得仍然是居民收入格局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劳务所得课税进行研究对调节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所得涉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项目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中的独立劳动所得部分,涉税项目的分散影响了税负公平。而且,相比较于股票转移收益等资本利得课税而言,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对劳务所得课税过重。此外,个人所得税中劳务所得项目的税收征管也存在着很多漏洞。结合以上分析,本文从简化税制、降低税负出发,在对现有劳务所得涉税项目合并扩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劳务所得税收”的全新概念。通过总结和借鉴相关国际先进经验,本文从课税范围、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设计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劳务所得税收税制设计的政策建议。并且结合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和税收遵从理论等经济理论,对劳务所得税收的征收管理提出了改革建议和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