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大量农地非农化转变,农村人地矛盾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下,面对城市化巨大的用地需求与农民土地财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作为农村社会经济制度基石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按照其内在的规定性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各种形式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实现自己,甚至许多形式突破了现行法律制度的约束。因此,研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非合法性实现形式,透析其突破法律制度约束实现自我的动因及其影响,探索集体土地所有权合法实现的途径等问题对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意义重大。本项研究是笔者的一个尝试,期望从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以为农村土地制度乃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寻找一个比较经济、比较理想的突破口。本文将学术界争论已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与发展问题纳入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大背景之下,以实践而非理论为出发点,综合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等方法,剖析了城市化背景下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非合法性实现形式,论证了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指出各形式对农业、农村发展及农民生活所带来的影响,把握集体土地所有权诱致性变迁的宏观方向,提出了集体土地所有权非合法性实现形式合法化的改革途径,并提出了促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合法实现的保障措施。本文的主要内容安排如下: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简单介绍本项研究选题的目的与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的创新之处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二章描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及其时代背景,即对目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及其发展趋势做出判断,并分析了城市化的推进给农村社会所带来的农村土地非农化转变、农村人口加速流动等影响,总结了现实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几种实现形式。第三、四章抓住城市化进程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实存在的两种非合法性实现形式——对内部集体成员的土地调整和对抗国家公权力的集体建设用地地下市场交易进行分析。其中,第三章着重分析了土地调整这一集体土地所有权非合法性实现形式:首先从泰安市及滕州市两个土地调整案例出发,在总结土地调整特点的基础上,论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非合法性实现形式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同时指出了该实现形式对农业发展的不利影响。第四章深入剖析了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流转这一非合法性实现形式:在以案例形式指出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流转现状的基础上,指出该形式的非合法性;然后深入剖析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地下市场的形成机制,论述了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最后对该实现形式的宏观效率作出评价。第五章从理论上对两种非合法性实现形式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进行抽象概括,得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在规定性以及对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平等保护的内在要求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寻求非合法性实现形式的理论支撑的结论,从而对城市化进程中集体土地所有权诱致变迁的方向进行宏观把握,提出了集体土地所有权非合法性实现形式的合法化途径,即:在遵循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应利于城市化及农业现代化的原则下,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进行人格化设计,同时加强立法,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效行使。第六章提出了进一步促进集体土地合法化的若干保障措施,即:加速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改革完善现行征地制度;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建立与完善。第七章总结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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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城市化论文; 集体土地所有权论文; 非合法性实现形式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