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目的了解重庆市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心理健康状况,并从多因素的角度初步探索大学生自杀未遂的发生率及相关危险因素,为预防在校大学生自杀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方法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在重庆市随机抽取的11所大学中调查了9808例大学生,调查期间按照所抽取的11所高校联系的情况进行调查。问卷采用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提供的《自杀态度与心理健康状况问卷(大学版—Ⅳ)》。由严格培训的调查员进行现场调查,每次在同一教室接受调查的学生控制在30人以内,学生与调查员的人数比为6:1。通过对自评量表进行统计分析了解自杀未遂发生情况及相关因素,并通过多因素logistic模型发现其危险因素。结果重庆市9808例大学生中,169人(1.7%)报告有自杀未遂,男女之比1:1.8;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自杀末遂最密切有关的独立危险因素排列为:直系亲属有过自杀行为(OR=3.87,95%CI为2.3-6.5)、自杀意愿的强度大(3.57,2.2-5.9)、认识的人中有过自杀行为(2.75,2.0-3.8)、已发生过性行为(2.62,1.8-3.8)、近一月因心理问题对学习或日常生活有影响(2.59,1.8-3.7)、其他血缘关系亲属有过自杀行为(2.39,1.6-3.5)、女生(2.35,1.7-3.3)、住处长期存有安眠药(2.12,1.4-3.3)、攻击总分值高(1.98,1.3-2.9)、近一月生命质量得分低(1.98,1.3-2.8)、冲动行为总分高(1.57,1.1-2.3)、近一月因身体疾病对学习或日常生活有影响(1.51,1.0-2.3)、社会支持系统分值低(1.46,1.0-2.1)。结论多方面危险因素共同作用是自杀未遂发生的重要机制。自杀未遂在高校大学生中并不罕见,应提起教育工作者、家长和临床医生的高度重视。高校应长期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尤其是自杀高危人群,相关部门需加强其社会支持系统,长期开展有关自杀问题的教育;并根据自杀未遂的危险因素,制定和执行有针对性的自杀预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