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打击日益严重的跨国洗钱犯罪、加强各国司法的交流协作,尤其是加强引渡合作,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努力的方向。如果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过于狭窄势必会使大量犯罪分子逃脱我国的法律制裁,这不仅会给我国造成巨大物质损失,而且也将严重危及我国的法律权威以及有损我国的国际声望。本文通过对洗钱犯罪的产生、发展和现状的研究为洗钱罪相关问题的研究打下了基础;随后对法益的概念进行了解析,通过研究法益保护在刑事立法与司法方面的引领性作用,指出在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界定上也要结合目前的社会发展状况体现出应有的法益保护的全面性;在此基础上,笔者通过对目前国际上相关立法模式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特有的社会状况,得出了“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应包括所有能够产生非法收益的严重犯罪”这一原则性结论,并尝试提供了具体操作思路,希望能够为日后的立法以及司法工作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