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土壤污染防治是目前我国环境立法的重点也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土壤受到污染后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我国的土壤受污状况已经非常的严重,自然科学类学者已经在这个方面做出了多年的努力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从立法的角度对土壤污染防治进行规范的工作现在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土壤污染的特性,使得在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时存在着较之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污染类型更为复杂的因素。本文以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构建为中心内容,运用实证的方法围绕土壤的特性、土壤污染的危害、国内外的立法状况及借鉴、土壤污染行政管理框架构想、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等几个方面逐一展开,有序的论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重要性、原因、必要性、可行性和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内容,从体系上完善论文的结构,从思路上明晰论文的构架,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表明自己的观点并论证各种构想的存在意义和操作方式,最终达到构建土壤污染法律制度框架体系的目的。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重要性分析和论证中,本文介绍了土壤的基本情况,土壤污染同全球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的关系。重点分析土壤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与人类生存发展的关系,提出土壤在现今工业化的前提下要保持其功用和维持整个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及存续就必须对土壤进行有效的保护,对受污土壤进行修复的观点;并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对土壤的构成、自然界能流转换过程和一旦土壤受到污染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等方面详细论证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重要性。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原因的分析和论证中,本文介绍了土壤污染的成因,从土壤污染的来源和土壤污染的类型两个方面分析土壤污染的复杂性、综合性、潜伏性,得出土壤污染最重要的一个特性便是它相比较于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废污染而言其污染来源的间接性,间而推论出它作为一种污染类型主要是各种污染的结果状态,是各种污染的危害在土壤上的具体表现,为后文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提供了基本的思路。并且根据土壤污染的特性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分析了在我国大规模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的可行性和困难所在,在看到希望的同时也提出今后开展土壤防治工作应该重点发展防治技术,为具体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展开提供技术支持,避免相关的法律要求成为无法实施的空壳的观点。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必要性分析和论证上,本文以我国现有的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范为分析内容,全面的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和规范在土壤污染防治上的缺陷和空白,面对土壤污染的严峻现实,笔者表达了应该尽快的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想法,提出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设计、研究和论证,尽早的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并形成健全的法律体系的观点。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上,本文分别对美国和德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进行了相对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从上述两个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实践的经验中总结出我们国家可以借鉴的地方,包括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机制、治理机制、土壤污染地域的确定方法等内容,最关键的是明确政府责任和污染责任,在责任的划分认定后从国家和个体的角度区分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治理措施等。同时也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论证在我国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可行性,为后文构建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持和事实依据。在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模式构建中,本文首先明确了政府在土壤污染防治中应该起到主导的作用,要完善现有的污染防治行政管理体系,根据土壤污染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详细分析、设想并论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提出要依托现有的污染防治行政管理体系,根据具体情况对土壤污染防治行政管理内容进行改革和完善的基本观点。这个部分从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水利部门以及负责统筹规划的国家与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入手,论述它们在职责上交叉的地方,分析现有的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构架所存在的缺陷,即管理部门较多权责不明、各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行政主管部门的层级权限安排存在不合理因素等。并且从上述角度详细的论证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具体的土壤污染防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主要有以土壤生态区域为基础,划分土壤污染防治分管区域;以大机关制为基础,整合土壤污染防治行政管理资源;减少土壤污染行政管理层级,建立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等内容。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构建中,本文用较多的篇幅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框架进行设计,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土壤污染监测和应急预警制度、土壤污染地域登记制度、农用土壤及城市建设用地环境监管与综合防治制度、土壤污染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土壤污染防治的税费优惠制度、土壤污染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受污土壤治理制度八个方面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框架进行基本的构想和论证,在分析构建该项制度的原因及必要性的基础上,具体的构想这项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式以及在构建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从全局的角度出发逐一详细的提出和论证笔者的想法,这也是全文的中心所在。最后,笔者根据之前的构想和论证全面的总结并提出在建立土壤污染法律体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给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健全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和环境监管体系、制定相对严格的土壤污染法律责任等立法建议,并希望在土壤污染防治中应该注重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科技发展,采用适宜的土壤污染防治方法,重视土壤污染相关问题,提高民众的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建立繁荣的土壤污染防治市场等,从而在全局上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