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曾经被广泛适用,并长期占据古代诸刑罚的中心地位。当历史的车轮进入二十一世纪,人道主义和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死刑对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也促使人们进行反思。在这样的背景下,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的浪潮波涛涌动,并对我国死刑制度造成一次次强烈冲击。我国法学界也达成了逐步限制、废除死刑的共识。随之而来的就是如何看待和解决我国“民意支持保留死刑”的问题。因此,对目前我国死刑民意产生的历史和社会原因进行一次深入、客观分析,并对这种民意的真实度、有效性给予客观甄别和评价,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定位“死刑民意”,也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对死刑作出理性抉择。本文就此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讨论。第一章――简要阐述世界范围内死刑废除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指出了我国关于死刑存废的主流民意,比较了学术界与政府、普通民众截然不同的态度,并由此引出了死刑民意中的“矛盾和疑问”。第二章――从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角度重点剖析我国支持保留死刑的民意形成的历史原因。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观点和生产关系理论,讨论了统治阶级极端报复主义刑罚的思想基础及其对传统刑罚思想的影响;比较了我国社会自古以来同西方社会在文化传统和民族文化态度上的差别,以及对刑罚观念的影响;讨论了民间秩序和私刑实施对保留死刑民意形成的推动作用。第三章――从政治学和传播学角度着重分析死刑民意的内涵。重点运用卢梭《社会契约论》的相关理论还原民意,指出死刑民意的实质是社会“众意”的表现,是我国社会公民意识发展不平衡的结果;运用有关民意调查的概念和理论,分析得出我国死刑的民意调查缺乏全面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同时,运用有关案例分析,指出传媒在宣传和评价过程中,对民意进行了过度渲染,助长了非理性成份。第四章――指出目前对死刑民意理解的误区,提出消解民众对废除死刑担忧之情的途径。最后,强调全社会都有引导民意遵循理性方向发展的责任,并着重讨论了目前引导死刑民意走向理性和人道主义所能够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