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失败的商业主体一般都以破产而告终,商业银行也不例外。鉴于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任何一个国家在对待商业银行破产的问题上都采取了谨慎的态度。长期以来,我国一般采用行政保护手段使问题商业银行得以生存,因此,始终未建立起完善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2006年底,我国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继续采用上述措施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而且行政保护措施只能导致金融风险的不断积累,不利于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2006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破产问题。这标志着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不再是市场经济中的特殊主体,商业银行不能破产的历史即将结束。虽然我国目前颁布了撤销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较为原则且散落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不利于解决商业银行破产这种重大危机事件。为此,我国有必要建立系统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针对商业银行破产程序中的特殊问题,界定各部门的权力义务,明确银行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破产程序中的首要地位,避免部门间职能的重叠或冲突,同时有必要以司法审查的方式实现权力监督,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性,最终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许多国家的商业银行破产完全适用普通破产法,但也有一些国家构建了特殊的银行破产体系。世界银行《有效的破产制度指南》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普通破产法与银行法中的重整和清算条款所服务的宽泛的政策目标是类似的,只是其中针对很多具体问题的处理存在着质的差别”。本文从商业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出发,阐述了商业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商业银行破产的必要性、商业银行破产的特殊性,并对商业银行破产与普通企业破产进行了比较,介绍了商业银行破产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同时,本文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诸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对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规定及其监管机构、存款保险机构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力和职责,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进行对比,指出我国在商业银行破产危机处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在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等方面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肤浅的建议。
论文目录
摘要Abstract导言第一章 商业银行破产的概述第一节 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含义第二节 商业银行破产的可能性一、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二、商业银行经营的高风险性三、商业银行自身的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第三节 商业银行破产的必要性一、有利于维护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二、有利于促进银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第四节 商业银行破产的特殊性一、商业银行破产的传导性二、商业银行破产的强烈负外部效应三、商业银行破产在法律上的特殊性第二章 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论问题第一节 商业银行破产能力的理论一、商业银行的破产能力一般二、我国商业银行的破产能力第二节 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价值分析一、秩序价值二、效率价值三、公平价值第三节 商业银行破产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及时干预原则二、最低成本原则三、损失分担原则四、公开透明原则第三章 国外银行破产立法的借鉴第一节 英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一、英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二、英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第二节 日本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一、日本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二、日本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第四章 我国银行业破产制度现状第一节 我国银行业破产立法的现状一、有关法律二、行政法规三、部门规章第二节 我国银行业破产立法体系存在的问题一、缺乏关于银行破产启动程序的规定二、缺乏系统性银行破产法律框架三、缺乏完善的银行破产预防制度四、银行破产清算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五、缺乏银行破产保障法律制度第五章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的特殊法律问题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法律制度一、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原则二、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可以采取的措施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一、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法律制度的概述二、我国商业银行的破产管理人三、我国商业银行的破产债权四、我国商业银行的破产财产第三节 预防我国商业银行破产的存款保险制度一、存款保险制度概述二、建立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结语参考文献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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