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反垄断法知识产权论文
2022-11-27阅读(934)
问:知网深陷“垄断”争议,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此事?
- 答:我认为知网确实做得不太合理,毕竟他们受益了很多,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应该被严厉禁止。
- 答: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情确实涉嫌违法行为,才会受到如此大的争议。
- 答:其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没有违反相应条例,但是费用很高,确实造成一定影响。
问:知网除了涉及著作权纠纷,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 答:知网如果对知识产权领域进一步扩张,那么知网的事实市场支配地位是有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
一、知网必然涉及侵犯著作权行为
知网某些行为侵犯作者著作权是毋庸置疑的,在赵德馨教授的起诉当中,知网在未经照德馨教授的同意之下就刊载了赵德馨教授多篇文章,这也就导致了赵德馨起诉了知网,知网最后也因为自己的着作权侵权行为而被判处70万元的处罚,知网是否还存在其他一些着作权侵权行为呢?那肯定是会存在的。按照知网的付费模式,知网给作者的报酬是极低的,同时知网也很容易因为找不到作者而不支付报酬,这就给知网有可能存在侵犯著作权行为提供了空间。
二、知网的事实市场支配地位可能违反反垄断法
知网其实具有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这肯定是有可能违反反垄断法。根据知网服务性质,我们可以得知知网是一种提供双向服务的资源机构,知网在自己的上游有着无与伦比的资源库,同时对下游客户也有着决定性的权利,他们可以选择刊登或者不刊登相应文章以影响下游客户的一些选择。这也就意味着知网尽管没有说已经到达了就违反反垄断法的地步,但知网的市场地位已经是事实上形成了。知网形成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后,如果知网之后还想在知识产权领域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那么知网就有可能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的边界。
三、知网的霸道行为令人不满
知网的霸道行为肯定是令人感到不满意的,一方面,知网不仅对许多作者有着强有力的话语权知网,甚至在未通过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就使用作者的一些作品;另一方面,知网也有着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由于知网本身在高校师生里面的知名度比较高,同时也能够对高校师生的作品进行刊载,这不是一种双向选择,这是能够有只往单方面决定收入的。知网的霸道行为是令人感到不满意的,最为令人感到不满的就是知网不收费即下架的这一规定,这一规定事实上就已经能够感受到知网对于读者的傲慢。 - 答:知网是收纳了文献参考的一个平台,对于一些研究人员来说是非常常用的网站。而知网擅自收录九旬教授的论文,最后赔偿了九十多万,让人更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教授因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被知网下架了全部论文,让那些想要查询教授论文的人们无处可找。在舆论的发展下,得到了解决。那么指望除了涉及著作权纠纷,是否涉及违反《反垄断法》?
一、知网收录论文却不告知作者。
知网收录论文没有告知作者,不是一次两次,他们收入了论文之后却以明码标价卖给需要论文的人们,也没有支付论文作者应有的酬劳。即使知网有一定的可以争取作者发表文章的收录授权,但是它并未得到作者的授权。对于作者来说,这严重损害了他们的知情权与利益。所以在著作权第九条规定中,他们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权。
二、知网为何明知故犯呢?
首先知网的发展是非常庞大的,它甚至做到了一家独大,全国90%的论文几乎都在它那里收录,知网的注册用户也达到了很可怕的一个数字。几乎每一个需要参考论文或者文献的人都需要注册知网,而且因为它的一家独大,许多高校与企业都要与知网签订长期的合约,来保证自己可以查阅论文或者参考文献。
三、知网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知网拥有庞大的数据库,在一定基础上是违反了《反垄断法》的基础,但它的最大问题是对它收录文献的作者,但是作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酬劳的。更是变本加厉的在被索赔之后下架别人的论文,这导致了两人没法达成共识,知网用自己的权利去以不对等的方式来与作者交谈,这在市场对于其他竞争或者是对于作者的公平来说都是不正确的做法。 - 答:是的。因为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行为,违反了垄断法的相关规则,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需要被刑事问责,同时也会被罚款。
- 答:这样的行为并没有涉嫌反垄断法,因为反垄断法是对市场上进行控制的一种行为,而知网并没有这样的行为,所以没有违反这样的行为。
- 答:是的,这样的情况确实影响了很多人的利益,后果非常的严重,也涉嫌违反了法律。
问:知网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业内人士对此是如何解答的?
- 答:很多业内人士认为知网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是一种大势所趋,毕竟在网络化的时代,在知识化的时代没有哪个部门可以一家独大,控制知识去谋取私人利益。
- 答:这件事情对于知网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大部分学术界的人对于知网都是不满的。
- 答:业内人士认为,很快相关部门就会对知网作出处罚,而知网可能会面临破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