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任何一次技术的进步在改变社会各阶层利益格局的同时也会推动版权法的发展。21世纪科技突飞猛进,数字技术、复制技术的发展,使得版权人的利益又面临着一次冲击。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版权人纷纷采取技术措施作为保护版权的私力救济办法,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社会上的“高人”层出不穷,版权人今日采取了技术措施,而明日又被深藏不漏的“高手”破解,并且在网络上“广泛流传”“与人共享”。因此,要保护版权人利益,必须对保护版权的技术措施这一中间保护层采取保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WCT开始提出对技术措施保护义务以后,各国纷纷在各自的法律中规定了技术措施的版权保护。诚然,版权人最大限度的捍卫了自己的创作利益,但是,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任何权利都容易引起滥用”,技术措施这一“合法垄断权”一不留神就会滑向滥用的边缘。这已不仅仅是理论上存在的问题,各国已经出现了不少类似的案例。因此如何对技术措施滥用进行规制就成为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技术措施的基本理论问题探讨开来,介绍技术措施的概念、分类并提出了技术措施滥用的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技术措施滥用的典型表现和典型案例,由技术措施滥用带来的危害提出了技术措施滥用的规制方法,最后对中国技术措施立法与法律适用提出建议。文章共分3部分:第一部分是技术措施的基本理论问题,在这部分中以比较研究的方法介绍了技术措施的概念、按照DMCA的分类标准进行了分类,在介绍技术措施滥用的基础上提出了技术措施滥用的评价标准,从合法性、有效性、相关性几个方面展开讨论。第二部分介绍了技术措施滥用的典型表现及带来的损害。在介绍的过程中讨论了The Chamberlain Group诉Skylink Technologies案、Lexmark International诉Static Control Components案、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奈凯科技有限公司案、Windows XP案这一系列技术措施滥用的典型案例来证明技术措施滥用的现实存在,并且运用技术措施滥用的标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接下来讨论了技术措施滥用所带来的损害,为最后一部分技术措施滥用的规制与完善中国技术措施立法与法律适用的建议做铺垫。第三部分从法律原则、版权法、反垄断法三个方面展开讨论提出技术措施的规制方法。通过对我国技术措施立法现状的分析,认为其扩大了对权利人的保护,而缩小了公众利益的空间,因此提出了完善技术措施立法与适用的建议。